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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 港區人大參選人須聲明效忠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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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9 00:08: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全體會議審議港區人大代表選舉辦法草案。草案規定,港區人大代表參選人在登記表中,應當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

草案同時規定,主席團在選舉日之前,對違反登記表所聲明內容的參選人,經過審查核實,可以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或者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

另外,為防止外國勢力干涉港區人大代表選舉,切實維護國家安全,草案規定,參選人填寫登記表,應當聲明未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助。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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