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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踢爆 湯顯明縱容 廉署開餐亂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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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8 15:02: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廉政公署再被踢爆在湯顯明領導期間巧立名目「大花筒」。審計署昨發表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炮轟廉署前年舉辦一項國際性比賽期間,兩次晚宴開支超出批准上限,其中一餐超標逾一倍,同時揭發廉署為逃避開支限制,竟把這餐定性為「聯誼活動」,支出撥入宣傳費用帳目;另一次晚宴,則把晚餐與甜品和十二瓶酒分開入帳,飲剩的六瓶酒留待日後其他宴請。有立法會議員怒斥廉署做法「荒謬到絕」,質疑廉署自己亂花公帑如何肅貪倡廉,要求認錯。


晚宴勁超支  助理處長照批

審計報告主要審查了廉署社區關係處工作,指《廉政公署常規》對酬酢開支有規定,訂明除非廉政專員另有批准,否則每人的開支,包括食物、飲品及小費,上限是午餐三百五十元、晚餐四百五十元。不過,審計署檢視了兩個大型地區活動開支時,發現前年十二月廉署舉辦的「國際廉政宣傳短片比賽及工作坊」期間,社關處人員的酬酢開支出現問題。該項比賽由「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委託本港廉署主辦,參加者來自廿一個國家及地區的反貪和執法機構。


首個「問題晚宴」在前年十二月六日,雖然酒樓用膳實際開支未超標,每人四百卅一元,然而期間開了六支餐酒、之後再到另一地點吃甜品,結果每人再多用九十二元,每人開支共五百二十三元,超標一成六。另一「問題晚宴」則在兩日後,社關處一名助理處長批准的每人開支高達一千零四十五元,遠高於《常規》訂明的酬酢開支一點三倍。


面對審計署的查究,廉署詭辯指, 買十二支餐酒是「為各式社交聚會場合備用」,故開支另記入「活動宣傳費用」,未享用的酒可留待日後宴請用;而食甜品更是徇眾要求要品嘗本地美食所作的「臨時安排社交活動」,因晚餐和甜品為「兩個獨立聚會」,故甜品另行入帳。至於十二月八日超支逾倍的晚宴,社關處聲言是為參加者安排的聯誼活動的其中一個項目,故開支記入活動宣傳費。據廉署授權表,當時批准活動宣傳費是一名社關處助理處長。據悉,此人為現時的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丘樹春。


廉署「荒謬到絕」  怎肅貪倡廉

不過,審計署不認同廉署的辯解,認為兩次晚宴均屬公務酬酢,應同樣受《常規》規管,同時質疑《常規》無清楚說明所有食物及飲品,包括餐酒及甜品開支,應列為用餐開支,促廉署必須收緊公務酬酢的開支控制。廉署發言人指,首晚晚餐有廿四人參與,十一人為廉署人員包括專員湯顯明,六支酒總值一千二百六十元,去吃甜品的廿三人,不包括湯,每人四十元;另一晚餐有一百人參加,包括湯在內廿一名廉署人員出席。廉署發言人稱同意審計署建議,已即時按建議更改《常規》,又指日後再遇同樣情況,無論「活動開支」或「酬酢開支」,均會向專員申請特別批准,不向助理處長申請。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酬酢開支的精神是一個晚上的宴請額不應超過某上限,「唔通可以畀你一晚分幾餐食、食成幾千蚊?」而把酬酢開支當宣傳費更離譜:「廉署係宣傳香港廉潔,唔係食餐勁嘅嚟宣傳香港美食!」他炮轟廉署的做法是「匪夷所思、荒謬到絕」,批評廉署亂花公帑:「仲點確保同追究人哋廉唔廉潔?」


廉政公署大吃大喝

2011年12月6日:酒樓用膳開支,每人$431;6支餐酒開支每人$52;享用甜品每人$40;總開支每人$523


廉署社關處辯解:當晚其實共購入12支餐酒,為各式社交聚會備用,故開支另記入活動宣傳費,餘下6支餐酒留作日後官式宴請時飲用。


晚餐時,有部分參加者表示:「對香港本地風情及美食有興趣」,於是「臨時安排社交活動」,飯後帶參加者到甜品店一嘗中式甜品,由於晚餐和吃甜品為「兩個獨立聚會」,故吃甜品開支列為「另一項酬酢開支」。


2011年12月8日:廉署一名助理處長批准晚宴開支,每人$1045


廉署社關處辯解:廉署作為東道主,為來自世界各地一百一十名參加者安排的聯誼活動之一,晚餐為聯誼活動的一個項目,且對象是所有與會人士,故晚餐開支記入活動宣傳費用。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4-29457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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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8 15:03:39 |只看該作者
貪曾愛將狂外訪勁送禮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廉政公署遭揭發前年搞「大花筒」晚宴,時任廉政專員的湯顯明豪花公帑事迹其實早已一籮籮,東方報業集團月初便揭發他任內五年期間瘋狂外訪,周遊列國耗用納稅人近四百萬元、及後在立法會上再遭踢爆任內用廿二萬元公帑向各地官員送禮,被多名議員狠批他敗壞整個廉署及香港的聲譽。

喜愛成棚人同行

湯顯明二○○七年七月獲「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委任為廉政專員,被喻為「貪曾」愛將。他本月初被揭發任內五年共外訪三十四次,即平均每年七次,所到之處遍及內地、巴西、英國、北非國家摩洛哥等地,而且每次「成棚人」同行,合共耗費近四百萬元公帑。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湯外訪過密,是否有實際需要。

至上周的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會議,湯顯明被踢爆在五年任期內,花廿二萬元公帑送禮予各地政府官員,最高金額達一萬一千多元,且鍾情向內地官員送禮,經常拜訪國務院港澳辦,更令人質疑是否為其今年成為全國政協委員鋪路,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專責反貪的湯頻頻送禮,有其身不正之嫌。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4-29457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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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8 15:04:42 |只看該作者
月租8.3萬 西港島辦事處拍烏蠅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廉署除被揭豪花公帑宴客外,審計署也質疑廉署社區關係處七個分區辦事處的市民使用率極低,不單接獲貪污舉報的比例,由○八年佔整體兩成七跌至去年的一成九,其中月租八萬三千元的西港島及離島辦事處,去年全年接獲的舉報及查詢不足三百宗,平均一日不足一宗,促廉署檢討辦事處的開設地點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審計報告指,廉署總部舉報中心接獲的貪污舉報,由○八年佔總數七成三增至去年八成一;反之七個分區辦事處接報比例,相對減少八個百分點,每個辦事處接獲舉報數只得四十七宗至二百零一宗不等,貪污查詢數字亦有跌勢。

舉報查詢 每日不足一宗

以西港島及離島辦事處為例,有一名人員及一名辦公室助理當值,去年接獲的舉報和查詢僅二百九十一宗;而新界西南及新界西北辦事處去年接報和查詢也分別只得二百多宗。報告引述廉署回應,指分區辦事處應設在當眼及易到達的地點,會考慮有關因素作出檢討。七個辦事處每月總租金開支約九十三萬元。

另外,社關處一○年批出九十五萬元合約,以貨車服務舉辦一百卅五天的流動展覽,但部門實際只用了一百廿二天,造成浪費。而前年區議會選舉期間,社關處曾舉辦一百七十二日流動展覽,但部分選址欠佳,其中一次因蘇屋邨正值拆卸,四小時展覽只得十一人參觀。由於廉署去年接獲的選舉貪污投訴急增,且主要涉及前年區議會「種票」問題,審計署指社關處需檢討宣傳及教育工作。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4-29457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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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8 15:06:11 |只看該作者
七涉貪投訴爆燈部門 逾半人未聽倡廉講座

【東方日報專訊】【本報訊】廉署的廉政教育表現也被審計署批評,在○八至一二年間,十個涉及最多貪污投訴的政府部門,有七個僅得一成八至四成四人員曾接受倡廉教育講座。此外,審計報告指出現時各司、局長為政治問責的委任官員,他們不大熟悉港府規則及條例,又不在公務員倡廉宣傳目標群組內,建議專為問責官員辦倡廉講座。

審計報告指,涉及最多貪污投訴的十個政府部門中,警務處、房屋署、屋宇署三個部門大體上全員接受過社關處倡廉教育講座,有合共十四個局或部門,和六十二個公共機構,五年來都無獲社關處接觸安排倡廉教育,當中十一個部門及廿三個公共機構,平均每年涉及貪污投訴七宗及卅一宗,審計署認為社關處應優先處理。

私營機構方面,樓宇管理涉及最多貪污投訴,但社關處倡廉教育每年接觸的業主立案法團數目,五年間卻下降一成六至去年只有七百七十九個。

耗逾億教育 社關處捱批

廉署發言人指,社關處已透過誠信領導計劃接觸過所有決策局及部門,去年亦先後為問責官員及行會非官守成員舉辦兩次簡介會;除社關處外,防貪處近年亦有積極主動接觸法團推動樓宇防貪工作。一二至一三年度,廉署總開支預算為八億七千多萬元,當中一億五千多萬用於倡廉教育及爭取公眾支持之上。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418/-4-2945735/1.html

以後要更改口號:香港勝在有審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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