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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案押後審【明報專訊】涉嫌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書的商人陳振聰昨在東區法院提訊,繼早前先後委聘資深大律師清洪及郭兆銘代表後,陳昨又換大狀,改派資深大律師金力生代表,金力生表示3個月前才接手案件,且案件複雜,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向陳提出法律意見,獲裁判官接納。
律師稱需閱2萬頁文件陳振聰昨應訊時眉頭輕皺,十分專注,需中文傳譯作翻譯,其胞弟陳振國陪同到庭。金力生說,他於案件第2次提堂後約兩周、即今年6月15才接手案件,故他需時翻閱控方提交的83箱、涉及約2萬頁文件,其中6箱是證人供辭。
金力生續指出,控方將依賴民事遺產案的證人供辭,包括有份簽署遺囑的證人,故他要求3個月時間,就是否需要進行初級偵訊及要傳召哪些證人,向陳索取指示及作出法律意見。金力生又指出,本案涉及對筆迹及指模等科學鑑證,辯方已着手處理專家證人的事宜。
此外,金力生又特別申請公開昨日交付審訊程序。根據《裁判官條例》,除罪行摘要、裁判官、律師、證人姓名等資料外,任何人不得報道有關交付審判程序。金力生昨按相關條例向裁判官申請解除有關限制,獲法庭批准。
11月再審 4000萬元保釋裁判官文偉新將案押後至11月25日,陳振聰繼續獲准以共4000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保釋及不准離港。陳面對兩項控罪,首項偽造罪指他於02年7月28日至07年11月16日,製造一份日期為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控罪則指陳於07年11月16日,使用一份明知虛假的龔如心遺囑。
【案件編號:ESCC2233/11】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19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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