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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 強姦案受害人 平安夜大控訴: 任亮憲五分鐘歡愉 傷我五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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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5 17:22: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社民連成員任亮憲涉嫌強姦非禮案再有驚人發展。《壹週刊》日前訪問任亮憲並刊出「告白足本」後,相信是強姦案女事主 A的網誌在平安夜登出一篇近四千字的文章,逐點反駁任亮憲一方的版本,更控訴身心大受折磨:「就是因為那少於5分鐘的歡愉,(P.S.我沒有)……對我的傷害又豈止 5分鐘?5個世紀也嫌少吧!」

記者:林俊謙、陳沛敏

網誌顯示文章是昨日凌晨發表,昨午4時許已被刪除,網誌瀏覽人次由前日的57,一下子激增至累積超過3.5萬。經多方查證,文章相信出自A的手筆,「我睡不着,我在流淚,我心在淌血……」

作者透露曾服食事後避孕丸,身體不適,並控訴身心所受的折磨,以致她忘了平安夜的到來,「知不知道在最後關鍵幾小時吃事後避孕丸,頭暈眼花,還若無其事上班是什麼一回事?知不知道在被公司針對時,還不停請病假和事假,但說不出理由,是什麼一回事?知不知道當全世界都知道我出事,只有我遠方的家人還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


「你的身體……要立即起錨」

她形容:「就是因為那少於5分鐘的歡愉,( P.S.我沒有)但這5分鐘的悲劇,對我的傷害又豈止5分鐘?5個世紀也嫌少吧?」

任亮憲接受《壹週刊》訪問時指出,是A採取主動。這篇網誌卻提出另一個版本,指是任主動向她索取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又說過綿綿情話。對於任指是女方提出助他修改維基條目,文章反指是任叫她幫忙,然後藉詞到她家借用電腦看編輯結果時,侵犯了她。

「還未看(維基編輯結果)就說我的香水令你失去理智要立即對我搜身,才相識幾天而已,我覺得很冒犯,這樣太快了,讓大家多了解些吧!你說你喜歡直接,很尊重我,但你的身體卻誠實得很,要一步到位,立即起錨。我還是否決你的超錯方案。你抱歉說,不好意思,就當剛才什麼也沒發生過吧!我還擊,你加入×××吧!六四邊有死過人呀?根本無發生過!亂講!」並說任其後多次來電道歉。


「那刻,我眼角流下幾滴淚」

後來,任的facebook帳戶和專頁被刪,要A去信facebook查詢,雙方因而再碰面。「不外出吃飯,是想爭取時間來重新把連結貼上新的群組。我沒有噴香水,你又借頭借路,就像你在金鐘狙擊特首一樣,我不斷提出急切的訴求。我真的不想,不要跨越我的底線……為什麼要你把最信任的人,成為你的新敵人?」「你真的要拿政途作賭注?再這樣下去,我要報.....」「然而,在我提出無數直接或間接的訴求,也無法令你停止下身的操控。」「那刻,我眼角流下幾滴淚來,你看不到,所有的控訴,你都充耳不聞啦!我哭,是得來不易的誠信,因慾念而付之一炬。」

作者又說,想過事件曝光前,向「幫主」(相信是指社民連前主席黃毓民)說明一切,但對方外遊。對於任在媒體的「告白」,她控訴身份被半公開,「鉅細無遺的描述,好像被動與主動完全相反。說到我像痴女一樣的纏著你,像只欠一句:她才是強姦我的人。」


籲網民不要再人肉搜尋

她質問:「何時才能夠走出陰霾?有時,我多麼希望醒來沒有明天,荒謬的世界,還有什麼值得留戀?」她又勸說連日來搜尋其身份的網民,「花生友,辛苦了,不需要再人肉搜尋了!」最後,她引用劉曉波的〈我沒有敵人〉,「因為最大的敵人,是自己。Merry Christmas!」

本報昨日曾致電任亮憲查詢,但未獲回應。 31歲的任亮憲本月 12日涉嫌在女事主位於沙田新田圍邨的寓所強姦和非禮她;其後再有受害人報案,指 6月 21日任在座駕對她上下其手非禮,沙田重組案拘捕任亮憲,並將兩案合併處理,任獲保釋候查,月底前再報到。


女事主逐點反駁任亮憲

任亮憲方面版本*:任曾收到女事主A來信表示支持和鼓勵,郵戳日期是14.12.10,即她報案翌日。代表律師認為可作辯護證據
女事主(A)說法:任亮憲 facebook戶口被刪後,A寄卡鼓勵,卻疑因郵遞延誤,郵戳才顯示報案翌日日期,「更變了一個我是『神經失常』的佐證」

任亮憲方面版本*:任本月 19日出席《城市論壇》, A在台下當觀眾,曾舉手要求發言,又刻意讓任看到,任形容是「有心嚟挑釁」
女事主(A)說法:A:「你(任亮憲)都可以理直氣壯,我又為何不可……議題關於少數族裔,你我都是美國少數族裔收生政策的受惠者吧!」

任亮憲方面版本*:A在 facebook add任,又在《城市論壇》透過任的朋友傳紙仔,並要求跟任合照和索取電郵,「成件事係A(女事主)主動好多」
女事主(A)說法:任將她的鼓勵紙條珍而重之放在錢包,主動問她拿電郵和叫她加入他的 facebook群組,又索取她的手機號碼

任亮憲方面版本*:A指任在維基百科的條目很多負面資料,想替他修正,藉以頻頻聯絡。本月8日相約午餐,她以為任設立 facebook網頁為名,請他到其寓所研究,雙方一度攬頭攬頸,但未有性交
女事主(A)說法:A:「是誰說維基條目有炒樓和離婚背景,最近精神差照片不好看,但自己修改又好像有點自戀狂,所以想我幫忙一下呢?」並指任以看編輯結果為名,到她家借用電腦,其間對她「搜身」,為女方拒絕

任亮憲方面版本*:本月 12日到A家中煮飯仔,途經區議員程張迎海報A即說知道程是任母校的教師。當晚第一次發生性行為,雙方其間沒有爭執
女事主(A)說法:A:「那刻,我眼角流下幾滴淚來,你看不到,所有的控訴,你都充耳不聞啦!」

*《壹週刊》「任亮憲強姦案 獨家告白足本」部份內容並非直接引述任亮憲,而是任的朋友及消息等


資料來源:《壹週刊》報道、女事主網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1225&sec_id=4104&art_id=148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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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5 17:30:23 |只看該作者
我相信一句話:一個巴掌拍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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