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493|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港收緊旅業10招 無房接團即「釘牌」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2-17 17:17: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農曆年間接連發生多宗內地團旅客無住宿事件,揭發旅行社不良經營手法,當局認為事態嚴重,擬要求旅遊業議會收緊「10招」之餘,再額外出招打擊,包括建立詳細旅行團住宿申報和抽查制度,以防止導遊違規接團,並會定出罰則,又會研究即時吊銷無訂酒店而接團的旅行社牌照。另外,當局打算透過成立旅遊監管局,進一步收緊對旅遊業的監管工作,估計今年7月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提交修例方案,並於明年初將法例提交立法會,通過法例後,導遊發牌、警告及「釘牌」等工作,將不會再由旅遊業議會負責。
 
近日有多宗內地旅客投訴涉及住宿貨不對辦、行程被縮減、一團多名導遊等;其實旅遊業議會早在2011年推出10招規管上述不良經營手法,但有業界指旅行社有不少招數避過監管,以酒店訂房為例,旅議會規定旅行社要出示酒店訂房證明方能出團,但旅遊旺季,酒店房價貴,旅行社不願提早付訂金落實房間,寧願旅客到港當天才博一博,希望以較平價入住酒店剩餘房間。他們會在訂房文件「做手腳」,訂房時不付訂金,取得訂房記錄便取消預約。而10招當中的「一團一導遊」亦如同虛設,業界普遍不理會,導遊一般一日接兩個團,若限制接一團會減少收入,當分身不暇時,他們就會請替工,以生病為由通知旅議會更改導遊資料。

酒店名稱天數擬列申報
 
有消息指,政府希望針對今次問題收緊10招,包括訂出內地團住宿申報制度,例如酒店或賓館名稱、入住天數等,但需要考慮給予業界運作上的彈性,訂立酒店和賓館的實地抽查制度,以起阻嚇作用。至於導遊違規接團,亦需要找出問題根源和解決方法。而收緊10招會由旅遊業議會的專責小組研究,理事會通過後便可盡快實行。
 
署理旅遊事務專員羅淑佩昨指會研究加強旅遊業議會的規管措施,考慮在旺季預先抽查接團旅行社的住宿及行程安排。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議會正研究要求本港的接待社,在行程登記表中,寫明內地旅客住宿的酒店名稱及地址,議會目前會加強抽查來港的內地團,以保障旅客。他又希望內地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內地的組團社,議會正與內地旅遊局聯絡,追查內地組團社是否將一些旅行團,交予本港無牌旅行社接待。另外,董耀中又表示,長遠而言會研究修改指引,考慮將無訂酒店而接團的旅行社列作嚴重違規,並即時吊銷牌照。
 
有批評指旅遊業議會是「自己人管自己人」、「無牙老虎」,議會主席胡兆英昨出席一個電視台節目時強調,旅議會近年的監管已完善了很多,現時旅行社出團要交確認書,列明行程、住宿安排,香港和內地雙方旅行社的資料等,但他承認由於涉及內地執法部門,現階段難以核查。

法定機構接管發牌除籍
 
政府早前決定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取代旅遊業議會執行監管工作,羅淑佩指針對成立旅業法定機構,會與業界商討,並諮詢法律意見,預計今年中向立法會交代方案,下半年草擬法例,目標是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草案審議。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昨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表示,當立法會通過後,發牌、導遊發牌同「釘牌」程序等不再是旅遊業議會去做,他有信心成立旅遊業監管局後,類似「世通假期」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旅遊業議會在2011年初推出10招打擊超低團費及黑導遊措施,包括對導遊及旅行社實施記分制;旅行社需與僱用的導遊簽訂合約;導遊則要承諾不能將團隊外判他人代帶團(一團一導遊);港方旅社亦需與內地組團社簽訂合約,雙方承諾不能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作招徠等。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2/17/YO1302170001.htm

一早應該咁做{:sowhat:}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5 14:00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