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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若屬實可構3罪
【明報專訊】除《蘋果日報》外,本報前晚深夜收到兩頁聲稱署名「『人在旅途灑淚時』劉夢熊」的傳真信件,當中「劉夢熊」聲稱因在東方明珠石油收購天然氣項目後收取新股作酬勞,上月8日被廉署以「串謀貪污」罪名拘捕,是「荒天下之大謬」;又要求特首梁振英信守「不會過橋抽板」承諾,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請白的手下「慎之又慎」。有大律師指出,若信件內容屬實,明顯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恐嚇及勒索3罪。
要求梁向白韞六「打招呼」
該封聲稱署名劉夢熊信件,提及劉兼職東方明珠石油副主席及執董時,一直是「零月薪、零年薪」,公司後來發生巨變,資產淨值差不多為零,及後他協助收購猶他州天然氣項目及主持3次集資,令資產淨值評估為30多億元、現金流逾8億元。信中又提到,劉與前總理李鵬長子、時任山西副省長李小鵬「協調」,處理東方明珠與山西省股東糾紛,又憑「個人關係」,為東方明珠與中海油及中石化簽訂合作備忘錄和戰略合作協議,並與哈薩克斯坦建立戰略合作關係。
信中「劉夢熊」稱獲配新股是經股東大會通過,對被指串謀貪污感到「不可思議」,稱「完全是含血噴人,蓄意誣衊」,質疑「頭號支持者」是因「是其是、非其非」而遭「恩將仇報、痛下殺機」,希望梁振英「緊急制止對我的無理逼害」。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信件屬實,內容要求梁振英向執法機構施壓,明顯構成涉妨礙司法公正;信中又提到中止廉查調查等不當要求,有恫嚇意圖,指有足夠表證立案調查,認為廉署應就此向劉錄取口供以了解。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8/-3-2897550/1.html
衰多兩錢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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