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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生活拮据的單親母結識戀童癖男網友,她為求不斷免還款借貸,帶同5歲親兒造訪網友家,滿足對方性要求,男網友疑先後落藥迷魂兩母子,然後與男童肛交。母親昨因串謀與未成年男子肛交罪被重判11年,其「賣子求財」行為被法官斥責「匪夷所思」。
被告「賣子求財」 被斥匪夷所思
31歲女被告早前表示願意為控方提供資料,協助檢控涉案男網友「Cat」唐立漢,惟控方昨表示其證供暫時「未有作為」。法官湯寶臣表明已兩度押後,不能無了期等待,若他日其證辭有助檢控,她有權申請減刑。
湯官判刑稱,被告在心理報告中仍然否認協助唐與兒子肛交,又堅稱沒有看見事情發生。她自稱不知唐有戀童癖好及對兒子虎視眈眈,但湯官指綜觀她帶同兒子「送上門」及事後的MSN對話,難以接受其說法。
官﹕保護兒童 代表公眾譴責被告
被告又堅稱因昏睡而沒有目擊事情,其實一切在她預料之內,否則她不會特意帶兒子造訪唐家,事後又談論事件,「母親如此對待年幼兒子,匪夷所思,香港社會大眾不能接受」。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戀童癖,與兒子關係和洽,她亦願意放棄與事主相見,直至他長大;加上事主毋須出庭作供,仍未見後遺症,但湯官不諱言事主尚小,難以預料如此可怕經歷會否帶來潛在影響。法庭考慮到事主遭落藥迷魂任人魚肉等因素,明言要判刑阻嚇他人,保護兒童及代表公眾譴責被告。
網上認識 發展「性交易」關係
被告早前被裁定2011年4月某日至2012年7月3日,串謀唐立漢與事主非法肛交。根據庭上證供,被告約6年前從網上論壇認識唐立漢,及後發展「性交易」關係,雙方既為性伴亦有錢銀轇轕。任職文員的被告月入數千,與舊男友誕下事主,母子相依為命。她常向唐借貸,對方如「黃大仙」,雙方在MSN對話極其「好色」,母子、強姦、雜交的性行為話題此起彼落。
控方指2011年4月,唐要求被告帶同事主「一齊玩吓」,被告遂於同年4月、6月及9月帶兒子到唐家。被告稱每次喝下唐提供的清水後便昏睡兩三小時,醒來「斷片」,其中一次看見兒子褲子褪下,唐則手持紙巾接着陽具。她辯稱沒有看見事件發生,又指唐慣於「吹水」,堅持不知道唐與事主肛交。被告常於工作時與唐「情慾對話」,她離職後其公司翻查MSN紀錄,揭發事件及報警。
【案件編號:HCCC38/13】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9/-3-3020600/1.html
重判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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