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蘇守忠表示食魚柳包時,只食麵包(圖片來源:東網)
1966年發起反天星小輪加價觸發暴動的香港社運先驅蘇守忠,近年已出家為法師,更於早前成功反控鄰居誹謗他是「燒肉和尚」,獲判可得三萬元賠償。惟蘇的鄰居為求證明法庭犯錯,在被判敗訴後錄下蘇的短片和錄音,更在庭上向主審區院暫委法官黎達祥播放,要求黎官准許他上訴翻案。按庭上播放的短片和錄音,蘇曾享用疑似魚柳包,責罵鄰居是「仆街」,甚至嘲笑判蘇勝訴的黎官「戇居居」。蘇辯解當日是「魚柳包走魚柳」,只吃麵包,又在庭外否認爆粗。法官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原告鄭志豪曾經控告蘇惡意誣告,黎官於十月十六日不但判鄭敗訴,而且裁定鄭誹謗蘇守忠(現名蘇祐世)。鄭昨向法庭呈交多段錄影短片和錄音,否認誹謗蘇。
短片顯示,蘇在快餐店與一名女士進食,原告上前提醒蘇要到法庭應訊,蘇反指鄭「發神經」,又說黎官「戇居居」,蘇當時在食疑似魚柳包,鄭質問蘇說:「食乜嘢包呀?食魚柳包呀」,但蘇未有回答。黎官昨在庭上聽到被蘇嘲笑「戇居居」時,僅用手掩嘴,狀似若有所思,未見強烈反應。
蘇指失五千元法事費
另外兩段錄音則是蘇不斷怒斥鄭早前提出官司,接連罵鄭是「傻仔」、「弱智」、「無腦」和「衰相」,更直言:「學人玩嘢······你個腦生起兩隻大髀中間······玩殘你呀」,又說:「你有排衰,出嚟呀,仆街······你不知因果,下世做禽獸······瞓天橋底都無機會呀······斬咗你啲手指呀」。鄭在庭上直指蘇是不應受尊重的法師,是「酒肉和尚」。鄭又說蘇報復心強,曾向鄭作出挑釁,但鄭未有中計。
蘇庭上反駁,因女友人怕肥才與她共食一個魚柳包,但女友人食魚柳,他只食麵包。蘇在庭外更否認自己粗言穢語,在片段中的說話「唔係粗口」。蘇又不同意自己報復心強,解釋只是維護自己。蘇續稱,有湛山寺和尚造訪其家後,鄭多番致電湛山寺滋擾,令對方不再找蘇做法事。以蘇每次法事收費一千元計算,共損失五千元。
案件編號:DCCJ2336/12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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