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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鎮前薛村,中核集團(以下簡稱“中核”)福清核電站的所在地。這裏被規劃了6台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機組。
進入三月,隨著天氣逐漸轉暖,福清核電站的工作人員的壓力也與日漸增。因為電站於2008年開工的一期兩台機組,受到設備因素的影響延期。這讓中核原本計劃“2013年年底投產一台機組”的願望落空了。
但於中核來說,對這裏寄予的希望遠不僅如此。因為它更期待此地能夠成為我國自主研發的三代核電技術的示範試驗廠址——福清核電站的5、6號機組被允許采用“華龍一號”技術。
經過近一年的醞釀,“華龍一號”終於被掀開面紗,曝露在公眾視野中。今年兩會期間,11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加快推動“華龍一號”走出去,早日實現核電“強國夢”》。
隨後幾天,中廣核集團(以下簡稱“中廣核”)董事長賀禹和中核董事長孫勤分別接受了多家媒體的密集采訪,高調地宣布“華龍一號”已經完成了初步設計,並稱其為“中國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
所謂“華龍一號”核電技術,指的是中核ACP1000和中廣核ACPR1000+兩種技術的融合,被稱為“我國自主研發的三代核電技術路線”。
根據最新統計數據,截至目前,我國在運、在建、已核準尚未開工和已獲路條的核電機組總計裝機容量超過7200萬千瓦,其中投入商運的核電機組18台,在建核電機組28台。除正在建設的三門和海陽核電機組(AP1000),以及引進的台山(EPR)、田灣(俄AESG-91)核電機組外,其余均為二代或二代改進技術。
進入2014年,我國核電市場的利好消息就不斷傳出。1月底,國家能源局發布《201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今年核電新增裝機量將達864萬千瓦,相當於2013年實際新增裝機容量的4倍。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更是提出要在2014年“開工一批水電、核電項目。”這被外界解讀為“2014年將成為核電大發展的一年”。
但與此相對應的,則是中國核電格局的暗潮湧動。長期以來,中國核電市場被視為“混亂”的代名詞。從兩家核電公司的爭鬥,到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以下簡稱“國核技”)成立後的“三國演義”,關於技術、市場的競爭一直沒有停歇。如今,“華龍一號”的誕生,是否能促進中國核電走向融合,還是僅為中核和中廣核的市場權宜之計?面對中核和中廣核的合作,國核技又該如何應對?
折中的方案
按照中核和中廣核目前達成的協議,“華龍一號”的堆芯選用中核集團ACP1000技術的177堆芯,單堆布置,核燃料采用中核集團開發的CF自主品牌。在具體的項目上,可根據客戶需求,配置個性化的專設安全系統。
在此之前,中核和中廣核都在自主研發各自的三代核電技術。
中核ACP1000技術的研制歷史可以追至1999年7月。彼時,中核集團啟動了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廠(CNP1000)概念設計,並於6年後的2005年完成其初步設計、初步安全分析報告。
2007年4月至2010年2月,在前期研發工作基礎上,逐步確定了“177堆芯”、“單堆布置”、“雙層安全殼”等22項技術改進,型號更名為CP1000。這也是“華龍一號”采用的最核心技術的基礎。
到2009年年底,中核已經完成了CP1000示範工程福清5、6號初步設計。據說,PSAR報告(初步安全分析報告)已提交國家核安全局,並召開了第一輪評審對話會,原計劃2011年12月開工建設,但後來由於福島核事故而無奈暫停。
2010年1月,中核在CP1000的基礎上啟動ACP1000重點科研專項研發。福島事故後,按照最新法規要求,對ACP1000進行了改進,完成了頂層方案的設計。2012年12月,中核提交PSAR報告,三個月後,完成示範工程福清5、6號初步設計,並開展施工圖設計,啟動主設備采購。
而中廣核自2005年以來,同樣在法國引進的百萬千瓦級堆型——M310型的基礎上,也開展了自主研發的歷程,通過多項技術改進,從CPR1000發展到CPR1000+技術,再到最終的ACPR1000+技術。其希望能夠在廣西防城港核電站2期3、4號機組上完成首堆示範。
2013年間,兩大核電集團都曾對外宣稱,自主研發的三代核電技術完成了初步設計方案。但令他們失望的是,兩家都寄予厚望的三代技術落地項目,國家能源局均不予批準。
長期以來,中國核電技術路線的不統一,早已被廣為詬病。隨著我國核電裝機的增加,自主核電技術基礎的薄弱,研發力量分散的劣勢開始顯現,核電實現出口被不少業內人士認為是遙遙無期。
實際上,早在1999年,當時的國家計劃委員會就提議兩家集團聯合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但最後沒有成行,逐漸演變為今日技術路線混亂的局面。
2013年3月18日,吳新雄出任國家能源局局長。上任後的一個月後,他就提出了將中核ACP1000和中廣核ACPR1000+技術進行融合的設想。並於2013年4月25號,由國家能源局牽頭,召集雙方領導專門召開協調會,商議將兩家技術進行合並。
對於“華龍一號”的技術融合,國家能源局希望可以促進我國三代自主核電技術的標準化生產,結束混亂的核電局面,在資源上減少浪費。
“這一提議,在當時均遭到了兩家集團的抵觸,雖然出發點可能不同。但是迫於國家能源局‘不融合就不批準項目’的壓力,兩家公司不得已開始合作。”一位不願具名的核電業內人士對《能源》雜志記者表示。
兩大核電集團自此開始了另一種方式的博弈。
商討合作方案的進程並不順利。雖然都在大亞灣核電廠M310技術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但兩種技術的堆芯、汽輪機、專設安全系統等多種技術指標都已存在較大差異。以何種方式合作,融合後的各項技術指標分別采用誰家的技術,成為雙方各自爭論的焦點。
其中最開始的方案之一為,雙方成立合資公司,即把兩家公司的技術設計人員集中起來,專門研究、開發自主三代核電技術。對於這個方案,中廣核給予了否定。
“由於中核的技術比較成熟,ACP1000的總設計師是刑繼,經驗也很豐富。如果成立合資公司,應該就是刑繼來主導。”核電專家張祿慶對記者說。
業內也曾傳言,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中核集團總經理錢智明曾前往中廣核進行談判,向其提出方案:兩家的技術,只選擇一家;無論選擇誰的,被選上的那家必須支付另一方研發時期所付出的成本,給予一定的補償;前提條件是,不管采用誰家技術,都要保證2014年底能夠在國內開工,如果不能在2014年底開工,就需要另外賠償對方。
據了解,當時進行談判的中廣核負責人,開始時對這個方案有所認可,並聲稱決定考慮。但最後,這一方案也不了了之。
中核工程公司副總經理、ACP1000技術的總設計師邢繼向《能源》雜志記者介紹說:“中核和中廣核成立了專門的技術團隊,從2013年4月份到12月份,集中討論了8個問題,開了8個技術討論會,最後看到了現在的方案。”
“這是一個折中的方案。”一位核安全專家表示。實際上,中廣核最後做了較大的讓步,因為堆芯組件是決定一個機型的重要參數指標,他最後放棄了自己的157堆芯。
“這其中很大的原因在於,如果想要實現出口,燃料必須也能夠實現國內自主。中廣核還不具備生產燃料組件的能力,而中核已經具備。”張祿慶告訴記者,“如果中廣核一味堅持采用157堆芯,國內不能滿足其燃料組件的生產,只能依靠國外。”
但對於專設安全系統,中廣核則堅持自身的安全方案,采用的是“3系列”,即三套非能動安全裝置。而中核還是依然采用原本的“2加1系列”,即2套能動安全裝置加一套非能動安全裝置。
“如果中廣核不堅持這一點,那‘華龍一號’技術似乎跟他沒什麽關系了。”一業內人士評價道。
待解後遺癥
孫勤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很多專家同意,在保證安全性、先進性的基礎上,求大同存小異,既體現了中廣核的特點,也體現了中核的特點,在專設安全系統上是允許存在點差異,但必須符合國家的三代安全技術標準。”
但事實上,合二為一後的“華龍一號”,對於中核而言,似乎與其研發的ACP1000並無出現較大的差別。
也有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華龍一號”只是中核和中廣核技術的表面融合,實際上還是各自為政,更用“貌合神離”一詞形容兩家關系。
暫且不論兩家集團的合作到底有多深入,但單從“華龍一號”技術路線的公開方式看,或許能見幾分其中的端倪。
2013年年底,兩大集團公司均未對外透露技術合作事宜,直到2014年1月15日,在中廣核的年度對外新聞發布會上,中廣核新聞發言人胡光耀透露,與中核合作研發的“華龍一號”已經完成了初步設計,並稱該技術結合了ACP1000和ACPR1000+的特點優勢。這是“華龍一號”的首次官方公布。
而後,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賀禹提出有關“華龍一號”的提案。但並未公布“華龍一號”的具體細節。
與此同時,孫勤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明確指出了“華龍一號”技術采用中核177堆芯,專設安全系統有所差異。
2014年3月11日,中核專門召開了有關“華龍一號”的新聞發布會,表示“華龍一號”是目前中國唯一具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的三代核電品牌、中國核電走出去的重要支撐,並展示了中核集團為此付出的背後艱辛。
就在當天,《能源》雜志記者曾致電中廣核宣傳部人士,但其並不知情中核將會舉辦“華龍一號”新聞發布會的事情。
這不僅令人產生疑惑,既然是兩種技術的合並,為什麽中核和中廣核沒有統一就“華龍一號”舉辦新聞發布會,對外進行正式公布,而是各自宣布內容。“如果說因為在不同地方,那起碼兩家公司可以選擇同一時間進行宣布,但這都沒有。”一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感嘆道。
對於“華龍一號”知識產權的問題,孫勤表示,品牌是雙方共有,知識產權方面,技術是誰發明的產權歸誰。他同時強調:“產權和品牌不是一個概念,比如堆芯是誰發明的,燃料是誰發明的,專設安全系統是誰發明的,這個都是有知識產權的。”
也就是說,如果中廣核要建設“華龍一號”,品牌上可以與中核共同使用,但中廣核如果采用了中核的技術,則需要付一定的技術成本費。
對於如今已經確定的方案,中廣核放棄了自己ACPR1000+的堆芯技術,采用了中核的方案。如此,中廣核想要在國內外建設“華龍一號”,需要向中核繳納技術專利費用是毋庸置疑的。
實際上,對於雙方合作的推進,中核一直處於“著急”的態勢,其非常希望能夠盡快合作成功,實現我國自主三代核電路線的落地。
原因在於,中核之前與巴基斯坦簽署ACP1000的出口協議時表示,國內的ACP1000將會與巴方項目一同動工。“如果國內都不建,憑什麽要求人家信任你?”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副理事長趙成昆說,“這是中核當時對巴方的承諾。”
但由於國家能源局遲遲未批準中核項目,以至於巴方的外圍工作已經動工,但國內的ACP1000項目卻仍舊悄無聲息。
此外,對於阿根廷等國外項目,中核也希望能夠有進一步進展。阿根廷核電公司已於2012年6月正式向中核集團頒發了ACP1000技術通過資格預審證書。“如果中核三代技術能夠在國內有落地項目,那對促進其出口是非常有利的。”趙成昆表示。
據記者了解,中廣核對於“華龍一號”的前期合作探討,則表現得更為“不慌不忙”。先前,中核提出過多項合作方案,其都給予了否定。“這是因為中廣核ACPR1000+技術的研發進程落後於中核,在那時還沒有完成。一直拖到最後完成了自己技術的設計,才開始正式考慮合作事宜。”張祿慶解釋道。
兩家公司在“華龍一號”合作過程中的微妙關系顯而易見。雖然雙方最終做了讓步與妥協,達成了協議,但也留下了諸多“後遺癥”等待解決。融合後將面臨的挑戰,成為業內人士更為關心的問題。
在之前的海外市場上,我國核電企業曾出現相互競爭現象,被稱為“窩裏鬥”。為了避免此種局面,據有關人士透露,國家能源局曾對各家核電企業的海外市場做過初步劃分:中廣核為英國、東歐以及泰國、越南等東南亞國家;中核為阿根廷、非洲以及西亞、南亞國家。但此種方式的效果有限,畢竟這還要取決於各國的自願選擇。
“華龍一號”被定位於“出口國外的技術”,那中核和中廣核應該采取怎樣的方式將“華龍一號”這一品牌推向國際市場?如果兩家公司還是單獨各走各的市場戰略,那與之前的兩種技術並行是否並無多大區別?
“目前兩家集團還是松散的聯合方式,只是解決了眼前問題,至於今後該以怎樣的方式出去,還需要磨合。”中廣核一內部人士對記者說。
《能源》雜志記者曾就“華龍一號”出口後的利潤分成問題提問刑繼。他表示,“雙方之前已經考慮,在長遠合作方面,圍繞組成方式、商業模式來展開。這個問題是不難解決的。”
核電新格局?
在這場技術合並的大戲裏,國核技作為旁觀者,也是最不能避免尷尬的角色。
因為,中核和中廣核聯手合作的“華龍一號”,將是國核技AP1000/CAP1400的直接競爭對手,它們均為三代核電技術。國核技一直向記者強調,其並不想對此發表議論,也不想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目前,公眾對之前核電“三國演義”的關註,也轉化到“華龍一號”和AP1000/CAP1400的關系上。孫勤一直對外聲明,“華龍一號”的定位主要是出口,在國內,只是希望建設小批量。賀禹也表示,國內的三代核電技術路線是“一主一輔”,“華龍一號”只是輔線。
國核技自然希望“華龍一號”只用作出口,不在國內形成競爭。但在郁祖盛看來,國內四個機組的示範堆並不能滿足中核和中廣核的胃口。“要想收回前期研究成本,他們必定想要在國內進行批量化生產。”
趙成昆告訴記者,AP1000在國內的進程表現,給了“華龍一號”機會。2007年,中國決定從美國西屋公司引進三代核電技術AP1000,同時成立國核技作為引進、消化、吸收AP1000的平台。AP1000技術的引進和國核技的成立,正是基於當時中核和中廣核技術路線、標準不統一,爭議較大,國家為解決自主化技術進展緩慢的問題。但實際情況,並不如預期的順利。
2009年4月,AP1000依托項目首台機組浙江三門核電站一號機組正式開工。原計劃2013年年底完成的項目,目前來看,拖延兩年已成定局。“該技術的關鍵設備,主泵、爆破閥、飛輪等,都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行反覆的改進。”趙成昆說。
據了解,阻擾AP1000技術進程的最大因素,在於關鍵設備主泵,其由美國EMD公司制造,多次發貨均不合格。
至於CAP1400,國核技方面稱,各項研究、設計及現場工作正有序進行,並做好了2014開工,2017-2018年建成、投產發電的準備。但未拿到能源局的正式批準文件前,變數仍在。
2014年3月26日,中廣核陽江核電站1號機組投入商運。這與同時期開工建設的三門核電項目形成了對比。實際上,國家最初希望陽江1期工程作為AP1000示範項目,但最後中廣核的堅持,得以采用CPR1000二代改進型技術。
正是因為AP1000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出現了多種狀況,未能按期投產,國家能源局對新建AP1000機組以及CAP1400的審批工作也變得更難以決定。
另一方面,中核和中廣核聯合開發的“華龍一號”技術,進展也並不樂觀。據記者了解,“華龍一號”融合方案上報國家能源局後,能源局委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進行評審。結果,中咨公司卻認為其還存在諸多變動的選項,兩種技術並未真正融合為一體。由於國家能源局未對“華龍一號”做出批準,國家核安全局也就無法接受評審。
三月中旬,國家發改委召開會議,針對當前核電熱點問題進行了討論。有專家指出,我國核電發展進入了一個困局,雖然發展了三十多年,但眼下卻處於沒有合適機型可建的尷尬局面。“AP1000進展不順利,新融合的‘華龍一號’又未得到認可。”
張祿慶坦言,政府有關部門正舉棋不定,拿不準何時何地開建何種新核電機組,才能既不折不扣地符合2012年10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十二五”時期新建核電機組必須是三代機型,符合全球最高安全要求以確保核電安全,又能實現被拓展了的核電發展規劃目標;同時,還要落實核電走出國門的國家戰略。
目前,中核和中廣核都在大力呼籲“華龍一號”能夠盡快在國內有落地示範項目。在這份《加快推動“華龍一號”走出去,早日實現核電“強國夢”》的聯名提案中,除賀禹外,包含的全國政協委員還有發改委副主任朱之鑫、國資委副主任金陽、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總經理王壽君、東方電氣集團董事長王計、中國核電工程公司總經理劉巍、中國核動力研究院院長羅琦等。
委員中既有政府人員,亦有核電業主、設計、建造單位、設備供應商。在他們看來,“華龍一號”如能夠落地,對於核電業主實現核電出口,消化國內目前設備產能過剩的問題,都大有益處。
“他們希望采取‘以外(出口)壓內(國內)’的方式,制造輿論,推動國家能源局的批準。”國核技一位人士對記者表示。
但一個不置可否的事實是,中核和中廣核關於自主三代技術整合的結果,並沒有完全達到國家能源局的滿意程度。這成為國家能源局遲遲不批準落地項目的原因之一。
據相關人士透露,在國家能源局1月底召開的一次會議上,對“華龍一號”技術做了嚴格的規定,提出了四條要求:第一,中核和中廣核必須拿出一個統一的融合方案;第二,所有的設計需要通過核安全局的審查,安全技術上確保不存在問題;第三,安全性和經濟性指標都不能低於AP1000;第四,融合後的技術只用於出口項目。
《能源》雜志記者向能源局相關官員求證,其表示,從目前形式來看,國家高層已經確定,國內一律采用AP1000技術。記者追問:“那意思是華龍一號不可能在國內落地,連示範項目也不可以?”其回答是:“目前可如此理解。”
這對於中核和中廣核來說,無疑是一道背道而馳的政令,將會使“華龍一號”陷入怪循環——因為不具備出口能力,所以希望在國內建示範項目,但是國內不準建,所以無法出口。
趙成昆對於“華龍一號”只能用於出口的說法表示不理解。“按照我國目前核電的發展速度,未來核電需要的裝機自不在少。采用兩種技術,並不為過,也可以避免風險。”
針對這一說法,郁祖盛卻認為,為了防止安全建AP1000機型有可能造成所謂的“共模失效”,需要有“備用”方案的理論似乎有一定道理,但關鍵在於“華龍一號”是否可作為備用。“國家能源局要求‘華龍一號’的安全性和經濟性指標都不能低於AP1000,但它要全面達到此安全性指標是十分困難的。”
有專家對記者坦言,國家能源局之所以將“華龍一號”定位為出口堆型,很大的考量在於AP1000。AP1000是國家層面花費幾百億美元引進的消化、吸收項目,如果“華龍一號”在國內開建並取得不錯成績,那就是對引進AP1000政策的一種否定。
眼下,擺在國家能源局面前的難題有三:是否新批AP1000項目、能否同意開建CAP1400的示範堆、是否要批準“華龍一號”四台示範機組。
“華龍一號”引發的更大影響在於,中核和中廣核的合作,使國內核電市場變成了兩大核電集團和小兄弟國核技的競爭。由於國核技不具有核電運營牌照,無法成為業主單位,AP1000遲遲未能投產,其也在尋找合作夥伴的傳聞一直不斷。
至此,我國更大的核電變局,正在暗中醞釀。“最大的可能性是國核技和中電投合作。中電投有核電運營牌照,但是設計力量薄弱,雙方可互通有無。”有關人士表示。
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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