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4997|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港澳新聞] 假醫生紙訂牀 內地孕婦撤控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1-9-21 12:08:4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morris_2007 於 2011-9-21 12:09 編輯

律政司:免留港期間產子【明報專訊】4名內地孕婦持假醫生紙,企圖在本港公立醫院預約牀位產子,早前被落案起訴,律政司昨以證據不足及公眾利益為由,決定向其中一名被告撤銷起訴,並解釋若繼續檢控,即將臨盆的被告將要繼續留港,令她有機會在港產子,從而間接達到其「目的」。律政司又表示或向其餘3宗同類案件的被告撤控。

被告稱不知醫生紙是假辯方昨指被告叶襯聯(26歲)亦是事件受害者,她在深圳花費逾10萬元人民幣委託中介人協助來港產子,真心相信涉案醫生紙屬真,至目前警方仍未有證據顯示,遞交預約牀位表格的是被告還是中介人,被告另在警誡下曾表示對假醫生紙的事毫不知情。

控方:公眾利益影響不大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錦卿昨表示,考慮到事件對公眾利益影響不大,加上現時欲來港產子的內地孕婦已能預約來年牀位,而牀位尚有空缺,毋須持假醫生紙來港;換言之,毋須再以同樣方法鋌而走險。另一方面,今次案件已起阻嚇作用,相信被告重犯可能不大。此外,在假醫生紙接連湧現後,警方已針對情况為公立醫院職員辦講座及訓練,令職員提高警覺,懂辨別醫生紙真偽,而政府新出台的政策亦可堵塞現時漏洞。

黃錦卿又透露,目前有4宗同類案件(見表),本案被告現時未能預約牀位,但臨盆在即,若繼續逗留,將有很大可能在港產子,屆時便可達到其目的。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控方經審慎考慮案件的特殊情况,包括被告的犯案情節、動機和個人狀况後,認為撤銷控罪較恰當。

官不滿:非訂不到牀便沒犯案惟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不是預約不到牀位,便可當作沒有犯案」,她強調使用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使用虛假文書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故不應僅以控方所述的「公眾利益影響不大」而撤控。此外,本地孕婦就公立醫院牀位短缺多番投訴,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對控方的說法並不滿意。

但控方重申,律政司會先考慮案件證據是否足夠,再考慮公眾利益等因素,連同將於本周五提堂的案件,其餘3宗內地孕婦涉使用假醫生紙案,律政司表示會重新考慮是否繼續起訴。換言之,4宗案件的被告有可能全獲撤銷控罪。

裁判官昨日多次要求控方解釋撤控原因,「雖然我不滿意控方解釋,但案件舉證及檢控的責任在律政司,法庭能做的少之又少」,故裁判官最後仍批准律政司撤銷控罪的申請。
【案件編號:KCCC3286/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441372/1.html

只有人大釋法,先可以解決問題!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4 17:27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