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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霸王控《壹週刊》誹謗案 下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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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29 21:16: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生產及銷售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的霸王國際集團,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約六億元的案件,預計下月有判決。這宗本港歷來索償額最高的誹謗案經過四十日的聆訊後,於去年八月底審結,主審高院法官陸啟康押後判決。霸王昨傍晚發通告,指已收到法官通知,判決書的頒布日期預期在下月卅一日或之前。

因「致癌」報道興訟

《壹週刊》於二○一○年七月十四日刊出以「霸王致癌」為標題的涉案報道後,霸王的股價一日之內一度急挫兩成,市值蒸發廿四億元。霸王認為涉案報道是對其集團的誹謗及惡意中傷,遂控告《壹週刊》誹謗。兩名原告分別是香港上市公司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其附屬國內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則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

案件於去年在高院進行聆訊,霸王在庭上指出,《壹週刊》在刊出涉案報道前已知道內容有疑問,但無再搜集更多資料和核實內容便刊出報道,該報道的內容有選擇性和偏頗,引述專家的說法時又斷章取義,不算負責任的報道。此外,該報道的標題原本是「霸王含致癌物」,但及後被改為「霸王致癌」,霸王質疑此舉目的是要「整死」霸王。

霸王又指,涉案報道更被中港兩地傳媒廣泛轉載,令霸王生意損失慘重,該報道令霸王在一年內生意損失達四億四千八百萬元人民幣,霸王又要花巨額廣告費試圖挽回形象,連同其他損失,折合約六億港元。霸王要求高院頒令阻止被告出版相同或類似內容,並向被告索償。霸王昨在通告中指,昨接獲通知最新的頒布日期預期為下月卅一日或之前。

案件編號:HCA 1109/2010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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