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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市民連續多天發起全港罷工、罷課和罷市「三罷」行動,警員追截堵路人士期間拘捕一名大專女生,在她身上搜出鐵錘、摺刀及易燃液體等物品。被捕女生原定今(8日)在西九龍法院受審,惟她在案件開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她餘下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接納她已改過自新,並已還押4個多月,最終判她監禁5星期,預料她可在處理手續後獲釋。
案情透露,有途人於去年11月12日早上,發現有黑衣人在港鐵長沙灣站外堵路,於是通知警方。警員追截堵路人士至長沙灣福榮街,有警員目睹被告韓德芳(20歲)伏在輕型貨車車底,遂將她拘捕。韓表示看見警察後「驚得滯」才爬入車底,警員其後在她身上找到行山用的斧頭、鐵錘、一支板鉗、一把螺絲批、一瓶消毒酒精、打火機、報紙和開瓶器,意圖作損壞政府財產之用。
辯方求情稱,韓現時就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立志成為一名護士。辯方指,她受到網上新聞片段影響才一時衝動犯案,她自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年4月才獲批保釋,而她還押期間繼續學習,亦有反思己過,明白用了不適合的方法表達訴求,危害社會。辯方又指,被告獲保釋後感羞愧自責,更患上抑鬱症,需要服藥,希望法庭輕判。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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