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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 暉明邨示威現場藏汽油 男生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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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7-24 22:05: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政府於年初擬將粉嶺公屋暉明邨闢作疫情隔離營,惹起附近居民反彈,有人更於農曆年初二堵路和縱火。警方當晚截查一名大專男生時,搜出汽油和打火機等物,於是拘捕他。涉案男生早前承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24日)在粉嶺法院被判進入勞教中心。

案發於今年1月26日,當日下午有示威者抗議政府在暉明邨設置隔離中心,期間有人用建築材料堵路和縱火。至晚上時分,警員在附近的偉明街目睹被告何志樂(22歲)等人,甫見警察便轉身離去,警員起疑下截停他們,並在被告身上發現涉案物品。

辯方曾經於庭上求情稱,被告過去抵住案件壓力,完成大學課程,成績優秀。案中沒證據顯示他與堵路和縱火有關,雖然案中汽油屬易燃物,可引致嚴重後果,但也不能與汽油彈相提並論,形容被告本性善良,當時只是一時衝動,並非精心策劃下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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