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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決定批准其中15人保釋候審,但律政司隨後就其中11人的保釋,向高等法院提出覆核。法官杜麗冰本周四(11日)已處理其中2宗覆核,法官今日(13日)會處理涉及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及柯耀林等5名被告的覆核,並於下周一(15日)處理被告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覆核。
法庭在下午1時前暫完成2宗覆核案,其中東區區議員鄭達鴻獲准保釋;但前議員譚文豪則要繼續還押。案件下午2時再開庭,前議員郭家麒被裁定須還押,而及後另外2名被告彭卓棋及柯耀林則獲准保釋。
今日第1宗覆核案的被告為東區區議員鄭達鴻,案件於早上9時半開庭,審理至約早上11時,法官駁回律政司對鄭的保釋覆核,維持裁判官准鄭保釋的決定。鄭獲准以10萬港元現金、10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外出。另外他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逢周一、三、五、日到北角警署報到,及要遵守晚12朝7的宵禁令。
至於第2宗覆核案的被告前議員譚文豪,法官批准律政司對譚文豪的保釋覆核,撤銷裁判官准譚保釋的決定,譚須繼續還押候審。至下午2時,再開庭處理第3宗覆核案,法官決定批准律政司對郭家麒的保釋覆核,改判郭要在候審期間還押。
第4宗覆核案被告彭卓棋獲准保釋,但須交付10萬港元現金、3名擔保人每人支付10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另外他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地址,逢周一、三、五、日到元朗警署報到,及要遵守晚12朝7的宵禁令。第5宗覆核案被告柯耀林同樣獲准保釋,須交付5萬港元現金、2名擔保人每人支付5萬港元現金人事擔保外出,每周一、三、五、日到將軍澳警署報到。
另外,鄭達鴻、彭卓棋及柯耀林仍需遵守早前由總裁判官蘇惠德頒下的保釋條件,包括一、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二、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任何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三、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行的任何選舉。四、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員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押解被告的囚車於上午8時許抵達高院,庭外有大批警員駐守維持秩序。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今早5宗覆核會由上午9時半至下午3點,分5段時間處理。而下周一則由上午9時半至2時,分4段時間處理。法庭預計每宗覆核申請需時60分鐘處理。
至於本周四的2宗覆核,杜官僅批准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保釋,但元朗區議員伍健偉則須繼續還押。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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