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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2女被指在前年9月7日於旺角參與非法集結。他們否認參與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等控罪,經審訊後其中一女脫罪,另外2男1女被裁定非法集結罪及阻差辦公罪成立。案件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2名男學生分別被判6至7個月監禁,女學生則被判進更生中心。
3名被告分別是19歲女學生甄嘉詠、28歲男學生朱俊威及23歲男學生楊銘豪。甄、朱及楊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旺角彌敦道及水渠道交界,參與非法集結。朱另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X。甄被判進更生中心;朱就兩罪被判監共7個月;楊則被判監禁6個月。
同案另有一名被告、24歲女售貨員余采燕,她被控同日在始創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裁判官表示,翻看過現場片段及警方截圖後,認為余被捕時的衣着及背囊細節,與控方所指片段中參與非法集結的女子有異,因此裁定余罪名不成立。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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