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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投資促進局前黨組書記、局長段穎因涉嫌受賄,大搞權錢交易,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今年2月被通報開除黨籍及公職。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周三(10日)消息,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段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段穎涉嫌受賄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內容指,段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刑責。早前通報指,段穎官德不修,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與他人搞權色交易;私德不正,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與多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轉接黨組織關係等方面提供幫助。
今年40歲的段穎是貴州興仁人,早期在昆明工作,曾擔任嵩明縣委書記助理;2012年任紅河州下轄的瀘西縣縣長、州商務局局長、州發改委主任。2017年時年僅35歲的段穎當選共青團雲南省委副書記,成為副廳級幹部。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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