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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早前廣東省河源市委前常委、市政府前常務副市長黎意勇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廣東省委批准,由廣東省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周二(30日)通報,黎意勇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稱,黎意勇喪失理想信念,違規接受旅遊活動安排,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項支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根據有關規定,除給予黎雙開處分,並終止其河源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黎意勇於1964年4月出生,廣東紫金人,有在職大學學歷。他歷任河源市源城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河源市委常委、秘書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和副廳級幹部。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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