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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涉嫌計劃製造遙控炸彈,並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並於2019年底,在屯門用土製遙距引爆裝置試爆,但最終失敗且當場被捕。其中一名涉案男子,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被告否認控罪,經高院審訊,陪審團今(7日)在退庭商議5個多小時後,以6比1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先替被告索取背景報告,並等待與同案兩名認罪被告的法律代表商討日程,再定求情及判刑的日期,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關嘉耀(32歲)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12月1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徐天樂、何健忠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Telegram群組「圍爐打飛機」中,與同案2人談及「250g可以爆木屋,1kg可以爆水炮車」,亦有討論「試爆場地」和「試溝化學品」等,又指成功製作引爆裝置後,要放在路障或當手榴彈「飛入去炸『狗屋』」。3人於2019年12月14日攜帶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前往屯門小冷水路附近一處石崖邊試爆,但最終只冒出白煙。3人離開石崖時被捕,被告警誡下稱「我淨係上去試煙霧彈咋,同埋點着嘅效果」。
案件編號:HCCC210/2021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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