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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6月就2019年11月理大衝突重新拘捕5名男子,落案起訴暴動罪,其中一人同時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8月1日轉介區院處理。其中被告張展銘因另案還柙,今沒保釋申請,其餘被告獲准保釋。
其餘4名被告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依次為張頌堯(23歲,學生)、張展銘(28歲,無業)、陳俊僖(21歲,地盤工人)、陳沅銘(31歲,中學教師)、黎駿杰(24歲,學生)。
各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黎駿杰另單獨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9日,在香港理工大學,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理大的財產,即連接理大李嘉誠樓M座7樓712室的門及牆壁,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
案件編號:KCCC1697 / 2024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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