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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新光重生 續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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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0:5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北角新光戲院有得留低!新租客盛世天戲劇團在該院結業前兩日,與業主羅守輝達成共識,以月租一百萬港元續租四年,下月交吉後裝修另擇吉日重開。劇團創辦人李居明炮轟港府在事件上袖手旁觀,向業主傳送不準確訊息指有其他場地及沒有錢賺,差點將新光推向死亡之路,令人氣憤。新光戲院舊租約每月獲港府資助廿萬元,但民政事務局昨表示不宜長期資助商業性的經營,不再資助營運商。

盛世天戲劇團昨午召開「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記者會,李居明以「一步一驚心、一步一難過」總結續約過程,慨嘆新光戲院既為香港粵劇殿堂,但港府全程視若無睹、袖手旁觀,最終竟由一位風水師、剛轉行踏足粵劇一年的新人出手扭轉新光的命運,個人感到十分難過。他又揭發新光戲院結業問題癥結在於港府傳達不準確資訊,令業主誤以為粵劇經已式微,新光戲院的歷史使命已完結,故研究轉作其他用途。

李居明轟政府不施援李居明又指兩個月前已將附有計劃建議書的函件發予業主反映有意接租,但沒進展,港府亦從無援手,突破點在於一個電話令事件微妙轉變。「三日前下午,突然接到梁振英電話,當時佢無通過任何人搭線,直接打電話畀我,佢話佢係八和會館嘅顧問,有責任做番啲嘢。」在此取得業主羅守輝手提電話後迅即聯絡上對方,但沒想到對方一口答應商談續約條件。

突達成協議 月租百萬經過三次開會協商,終以月租一百萬元續租四年,更承諾租用期可延至西九文化區落成,但前提是營辦商須履行多個條件,包括透過專業管理將新光打造成粵劇殿堂、繼續推動粵劇文化發展、場地租予社會服務團體(包括宗教團體)舉行聚會及講座,弘揚正確道德價值觀念等。

「本來已封刀廿年,但為履行承諾,決定重開金口舉辦人生講座。」李居明坦言下月交吉後會將新光裝修,包括更換所有廁所和地氈、調整音響燈光等,他承認租金雖比市價低,但仍高於現時逾三成,新增成本將在戲票上反映,但加幅會定於舒適及合理水平。至於新光戲院的名稱因涉及版權問題,仍有待與業主商討,暫傾向保留原狀。

梁振英對新光續租感到很開心,他承認在續租事件上曾擔當聯絡工作,但強調保留新光戲院全因李居明及羅守輝兩位均是有心人,他個人只是小角色,認為粵劇是香港文化重要一環,也是長者生活重要部分,香港需要粵劇場地發展。

現時新光戲院月租約七十萬元,其中廿萬元由港府資助。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昨表明不再資助營運商,說當局○九年撥款三百六十萬元予藝術發展局,在新光三年租約期內推行「新光場地戲曲資助計劃」。然而,港府實在不宜長期資助商業性的經營,故現時工作重點是確保有足夠公共場地供粵劇界使用,當局會繼續與業界溝通,聆聽他們的訴求。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816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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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0:53:57 |只看該作者
街頭抗爭臨時變祝捷會

【東方日報專訊】新光戲院戲劇性起死回生的發展,連帶爭取保留該院的行動亦需臨時變陣!工聯會不滿港府在新光結業事件上不聞不問,原定昨午在戲院門外發動街頭簽名行動,更計劃今日遊行至禮賓府遞交簽名,促港府出力保留新光戲院。昨中午後傳來新光獲續租四年,簽名行動驟變祝捷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更轉向戲迷大派紀念明信片,今日計劃的遊行活動改為歡迎巡遊,圍繞戲院一周後再致送兩個花牌,以示支持新光繼續發揮粵劇舞台的功能。

工聯會昨午在新光戲院門外發動第二輪街頭簽名行動,現場掛起寫有「要求政府爭取保留新光戲院,推動本土文化藝術發展」字句的橫額,促請政府介入事件,但戲院昨午播放廣播,宣布新光業主已與新租客續租四年,粉碎新光結業的危機,迅即引起大批戲迷歡呼叫好。王國興即時將抗爭改為與戲迷一起祝捷,並向戲迷宣布好消息及派發紀念明信片。

議員倡設文化基金王國興難掩興奮心情地說,業主原開價月租二百萬元,業界根本無法營運,現時業主大減租金一半及續約四年,既可延續本港最後一個粵劇劇院,又可保住十多名職員飯碗,更能配合西九文化區落成期步伐。他對港府今次袖手旁觀感到失望,但歡迎梁振英出手相助,期望不只一次,指他作為特首參選人,長遠應設立文化基金予營運者、劇團及投資者申請,以推動本土文化發展。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816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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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0:55:10 |只看該作者
新光戲院「生死」事件簿

【東方日報專訊】1972年8月        北角新光戲院開業,曾上映中外電影,後來加入粵劇演出,第一套為錦添花劇團演出的《烽火擎天柱》。曾上演過戲寶《帝女花》、《紫釵記》等。

2002年9月        院方與業主僑光置業洽談租約,業主指不再續租,將收回戲院,新光面臨結業,引起社會及粵劇界關注。

2003年8月        尖東廣場有限公司以一億六千多萬元購下新光業權,每月以二十萬八千元出租。

2005年8月        尖東廣場有意收回新光再發展,經多方斡旋,業主與當時營運的香港聯藝機構續約至09年,月租維持二十萬八千元。

2009年2月        租約期滿,香港聯藝機構主動放棄營運,新光再面臨結業危機。

2009年3月        業主與香港聯藝機構達成協議以月租約七十萬元續約三年。政府籌得三百萬元捐款,解決戲院首年租金,藝發局撥款三百六十萬元補貼劇團場租。

2012年1月        香港聯藝機構表示,將會放棄新光戲院的承租權。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81669/1.html


2012年2月18日        業主與盛世天劇團簽新租約,以月租一百萬元,續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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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0:57:10 |只看該作者
李居明﹕預了蝕本

【明報專訊】新光戲院租金由69.8萬元大增四成三至100萬元,接手經營的李居明不諱言為推動粵劇傳承「預了蝕本」,坦言場租或會相應增加,但會致力維持現價。

新光2009年續租時,租金由28萬元增加1.4倍,至69.8萬元,雖然政府每月補貼20萬元租金,惟經營的聯藝機構依然每月虧損30萬元,故不再續租。

上手租客月蝕30萬地產界人士分析,新光位處英皇道轉角旺位,鄰近港鐵站,保守估計租金可逾百萬元。李居明說,加租後租金仍較市值低,要收支平衡不易,盼政府繼續資助。他又認為,即使西九戲曲中心落成後,本港粵劇場地仍不足,冀可在4年後繼續經營。

民政局﹕不宜長期資助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回覆,2009年撥款360萬元予藝術發展局,在新光戲院的3年租約期內推行租場資助計劃,惟政府不宜長期資助商業經營,故目前重點是確保有足夠的公共場地供粵劇界使用,會繼續聆聽粵劇界訴求。

新光美術部主管馮國良透露,由於預計會結業,電影資料館和文化博物館人員近日在新光經理陪同下,到戲院帶走部分文物,包括他與拍檔繪畫的廣告畫和老倌人像畫等,又四處拍攝。詎料最後關頭有轉機,他笑言捐得冤枉,對取回珍藏已「打定輸數」。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81533/1.html

靠政府{:surrand:}好彩香港仲有CY{: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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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2:22:13 |只看該作者
恭喜新光戲院同埋佢口的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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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9 12:49:38 |只看該作者
以前在北角的時候常常經過新光的{: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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