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台北消息:台灣「國防部」31日證實,聯合後勤司令部多年前採購的兩批F-16戰機使用的火焰彈,均因品質有瑕疵無法使用,已對承包廠商提出求償訴訟;而相關的火焰彈經「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排除問題後,預計在2013年恢復使用。
據報道,聯勤司令部曾在2005年與2008年二度採購空軍F-16戰機使用的MJU-7A/B火焰彈,總數達7萬枚,金額達6,310萬元新台幣;不料空軍使用時發現,兩批彈藥都有擊發後燃燒不完全現象。依據彈藥安全準則規範,當確認一批彈藥內有不擊發現象時,便整批停用,這7萬枚火焰彈至今仍囤儲倉庫中,不能使用。
追查是否有人失職
台灣審計部在去年的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聯勤採購此案時,曾就採購這批彈藥可能產生的風險提出警告,但空軍司令部並未妥善因應,或是建議改採實測方式驗收,使得聯勤購入彈藥時,僅採目視方式驗收,導致公帑浪費。而聯勤司令部沒有在採購契約訂定預防性規範,導致重複購入不良品,事發後還陷入巨額公帑追償無門的窘況,嚴重影響到空軍的戰備,顯有重大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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