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孤寂如雲 於 2012-8-4 11:59 編輯
倫奧公報規定不得申訴裁判組決定
【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倫敦8月3日報道,倫敦奧運會組委會3日發表一份《自行車委員會的決定》公報稱,任何隊伍都不能對裁判組的決定提起申訴,這就意味著中國自行車隊的申訴被駁回。同時中國隊由於2日比賽後有成員站到裁判台上被處以200瑞士法郎的罰款。
該公報稱:「對於頒獎典禮,為了尊重比賽和避免延時,所有的隊員必須穿著比賽服參加頒獎典禮。同時提醒所有參賽隊伍:首先,在比賽期間,隊內任何人員不得登上裁判台;其次,所有對於結果的問詢必須在賽後進行;第三,對於裁判組的最後判罰不接受申訴;第四,隊內任何成員不得站上發令台、過道、斜坡和柵欄。」
在對中國隊的處罰裡,公報稱,「對於比賽中的行為,對志願者、工作人員和官員的攻擊行為都將受到制裁。中國隊由於沒有尊重內場官員的指引(站到了裁判台上),罰款200瑞士法郎。」
在2日晚的場地自行車團體競速賽中,中國女隊在決賽戰勝德國隊的情況下,被判犯規,獲得銀牌。賽後,中國自行車隊向國際奧委會和國際自盟提起申訴。
倫敦奧運會自行車委員會由國際自行車聯盟(UCI)官員組成,負責賽事運作。
文匯報
韓國隊因為不滿只獲得銀牌,在場地哭鬧一小時最後得到一枚特別獎牌。
中國隊被德國隊僅僅以一句“你們犯規”,就被裁定犯規而失去金牌
中國隊登上裁判台申訴反遭罰款
更何況中國隊何來犯規?單車賽允許一定時間範圍內踩藍線。
更何況至今並無具體提出如何犯規了。
最驚奇的是,要說犯規,德國隊也踩線了,為何不算犯規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