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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案主審法官林文瀚今天正式獲委任上訴庭法官。林官出任原訟庭法官雖不足10年,近年專責處理司法覆核案件,下達很多極具爭議的裁決,包括在外傭居港權案判處外傭勝訴、裁定立法會議員無權「拉布」、推翻未服刑者不能參選立法會的法例等。
專責處理司法覆核案
現年51歲的法官林文瀚1985年起私人執業為大律師,2001年獲委任為區院法院,兩年後升任高院法官。除專責審理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林官過往處理眾多遺囑認證案件,包括Bossini紡織商人羅定邦家族、蓮香樓爭產案,亦在華懋集團爭產案中裁定陳振聰敗訴,斥責他大話連篇。近年屢處理備受公眾關注的案件,林官在外傭居港權案的判辭表明,法庭依法判案,絕不考慮政治、經濟及社會因素,強調法官要獨立無懼。
司法機構亦宣布委任6名高院原訟庭法官,包括高院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50歲)、首席區院法官李瀚良(57歲)、區院法官杜麗冰(60歲)、區院法官陳江耀(58歲)、區院法官陳慶偉(51歲)及區院法官陳美蘭(56歲)。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459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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