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德國及日本軍隊被解散,軍力重組亦受協議規範。然而德日近年改變防禦性軍事作風,積極參與海外維和任務,向進攻戰略靠攏,務求擺脫二戰「心理門檻」。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前日宣布,若出現「緊急且災難性」恐襲,海陸空三軍可在聯邦政府及國會批准下,在境內執勤。該裁決打破二戰時期納粹德國以來的禁忌,極左政黨警告,軍方未來可能干預本土事務,威脅民眾權利。
裁決以15比1的大比數通過。最高法院稱,荷槍實彈的軍隊只能在極端特殊情況下,作為最後一著;國防部及任何單一部門或部長均無權調派軍隊,國防軍只能經國會同意下,方可在境內執勤。最高法院強調,放寬限制旨在加強反恐能力,減低傷亡,會嚴防軍隊成為政治工具。
德國司法部長施納倫貝格表示,擔心境內及境外安全的界限變得模糊。在表決中投反對票的法官蓋爾指出,最高法院此舉有越權之嫌,若政府希望讓軍隊在境內執勤,應著手修憲。
自美國「911」恐襲後,德國政府致力提升防恐能力,但因憲法所限,境內安全由警方負責,國防軍只能在發生天災或嚴重災難時出動。限制放寬後,空軍從此可在空中攔截被騎劫的客機,包括發炮警告對方降落,但最高法院維持2006年的裁決,嚴禁空軍擊落客機。
空軍可攔截被劫客機
冷戰時期,西德軍隊由原稱「德國防衛軍」,改名「聯邦國防軍」,東德軍隊則稱為「國家人民軍」。德國最近取消徵兵制,如英國一樣,軍隊全由職業軍人組成,加上派兵參與阿富汗等地的國際軍事任務,境內國防軍人數從24萬減至18.5萬。
炒作「中國威脅」 日鼓吹修憲
德國軍隊參與境外任務時極其謹慎,選擇主力執行大後方的保衛任務,避免駐守前線,以免引發納粹重臨恐慌。但時移世易,各國對德國戒心減低,甚至以色列亦同意該國在境內協助維持和平,為德國爭取放寬軍事限制提供空間。
另一邊廂,1954年日本組成自衛隊,配合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和其他戰爭力量,以及不承認國家交戰權。自衛隊近年積極加強軍備,數據顯示,日本去年國防預算為704億美元(約5,460億港元),遠高於德國的410億美元(約3,180億港元)。
日本右翼媒體不時炒作所謂「中國威脅論」,鼓吹修改憲法,將「自衛隊」改為「自衛軍」。在野自民黨建議由首相擔任「自衛軍」最高指揮,並賦予「軍隊」海外行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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