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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獨立委會查海難 半年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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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10 08:04: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行政會議原則上同意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法定獨立委員會,調查南丫島海難事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委員會將可廣泛要求在有關事項中索取資料和報告,委員會將確定事故起因並作出適當裁斷,評核本港船隻海事安全及監管制度,並提出建議避免災難再度發生,希望委員會能在6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有法律學者認為,委員會的調查與職權十分廣泛,可補足執法部門調查上的局限。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昨日的會議上原則上同意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調查南丫島海難事故。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會見傳媒時稱,獲行會通過的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將包括確定海難事故的起因,並對此作出適當的裁斷;同時考慮本港有關載客船隻的一般海事安全情況,及評核現時監管制度是否充足;及在有需要時就所需的措施提出建議,以防止日後再發生同類型的災難事故。

物色高公信力人士出任

林鄭月娥表示,行政會議現階段只能原則上同意,是因為法例上的規定,要決定調查委員會的委員人選後,才會正式交由行政會議通過並成立。她續稱,港府正積極尋求委任最適當的人選,包括物色有高度公信力的人士,出任調查委員會委員;當局會在物色到適當人選後,徵求行政會議的同意並正式委任調查委員會,屆時調查委員會的正式委任亦將在憲報中刊登。她補充,過往成立委員會,主席都是法官。

裁定刑責非職權範圍

林鄭月娥表示,成立委員會後,將可廣泛地要求在有關事項中索取資料和報告,以便他們進行這項研訊,並可傳召證人作供,與其他有關執法部門按照其法例及要求的調查有所不同。她續稱,委員會不會裁定某人是否需要負上刑事或民事的法律責任,因這並非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她續稱,港府希望能在短期內提交委員會的名單予行政會議通過,一經委任,冀委員會在6個月內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在調查過程中,就調查研訊的任何範疇提交中期報告。

擬「關愛」經濟支援死難者家庭

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慈善基金已向死難者家屬提供即時的現金援助,但有些家庭發生了這次巨變,或許影響日後的經濟都會出現一些問題,港府願意動用關愛基金來幫助這些經濟上有需要的家庭,稍後會由關愛基金委員會就是次死難者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來作討論。她續稱,社會福利署已經用個案管理方式,在支援死難者家屬,安排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心理輔導、殮葬安排和了解其家庭的需要。
 
對於港府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調查海難事故,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張達明認為,由於現正進行調查工作的警方與海事均屬政府部門,相信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在政府以外成員參與的情況下,能補足當局調查過程中受到的程序及權力局限;同時,一旦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法例規管或海事處的程序上有不足之處,亦可就缺陷作出建議。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0/10/YO1210100002.htm

又搵法官做主席?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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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6 09:37:55 |只看該作者
半年後再關注此事
維護香港核心價值係香港人最核心既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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