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體內的含有放射性元素釔90的微球體(紅框),會主動積聚於向腫瘤提供血液的小血管中,不會影響其他肝部分。香港文匯報記者劉雅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雅艷)肝癌是本港第三大癌症殺手,由於其症狀不明顯,只有極少數人在患肝癌初期被確診。近80%的病人因延誤確診導致肝硬化,而無法透過接受手術根治癌病。現在,無法以手術治療的病人可透過進行體內放射治療增加存活期至1年多。
根據養和醫院進行的本地研究顯示,在155名肝癌病人中,約36%病人的肝腫瘤在接受體內放射治療後兩個月,其肝腫瘤縮小超過50%,而病人治療後的一年存活率可達32%。接受治療後,少於5%的患者出現併發症如放射式肝炎、放射式肺炎及放射式胃炎。在2009年西班牙及2010年德國的同類型臨床研究中,接受體內放射性治療病人的存活期分別達16個月及16.4個月,相比接受非體內放射治療病人的7.9個月存活期長。
手術所需費用約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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