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報專訊】美孚新邨居民反對原為石油氣庫的地皮建「屏風樓」,早前與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等人到地盤外「瞓街」阻止施工,發展商成功獲法庭頒發禁制令。曾健成不服上訴,昨被上訴庭駁回,並要負擔訟費,估計金額高達415萬元。
代表曾健成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上訴時指出,曾健成只曾於假日到場聲援美孚居民,當日地盤沒有開工,他亦從沒做過任何不法行為,甚至沒說過會做不法行為,當天只屬和平集會。李柱銘又指出,發展商的禁制令限制了《基本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
料孭415萬訟費
惟上訴庭指出,曾健成主動加入禁制令的訴訟,可見他與曾嘗試阻礙工程的美孚居民是一伙,他亦無法證明自己沒有阻延工程的意圖。上訴庭又指示威集會的自由並非無限制,不能凌駕法律對私有產權的保障,駁回曾的上訴。根據上訴庭早前估計,連同因原審敗訴而要繳付的訟費,曾健成的訟費或高達415萬元。本報曾嘗試聯絡曾健成,惟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案件編號:CACV49/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09/-3-2913998/1.html
415萬元訟費{:terrible:}點俾{:aski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