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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0日披露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將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監督管理體制。
上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為加強能源管理,組建了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能源局,實際效果良好。為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加強能源監督管理,方案提出,將現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同時,不再保留電監會。
改革後,國家能源局繼續由發展改革委管理。發展改革委主要是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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