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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李柱銘方案 譚耀宗讚真普聯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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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1 10:28: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譚:建議務實 至少返回法律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日接受本報訪問時,拋出2017年普選特首方案建議,包括接受提名委員會沿用現時1200人選委會組成辦法,也接受提名委員會採集體提名,但條件是提委會一人一票揀候選人,並保證取得最多提名票的5人可成為特首候選人。對此,民主派和建制派反應迥異,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讚揚建議務實,符合《基本法》及相關法律框架;與李柱銘同一陣營、由27名泛民議員組成的真普選聯盟,則表明方案不可接受。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說,李柱銘拋出的方案,是接受了《基本法》對普選特首的規定。過往跟泛民針鋒相對的譚,罕有讚揚李的建議務實,譚稱因過去民主派提出的建議都是「關公戰秦瓊」,即各說各話,脫離基本法建議,現時李柱銘「至少返回法律上傾」。

李柱銘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就他的方案解畫,形容期望「務實」討論政改,「依家就退到最後一步,呢個唔係完美方案,但起碼唔係向後行」。他指如果中央沒有誠意,連這樣的方案也容不下,那就難以討論政改。


劉慧卿稱非民主黨立場

不過,民主派表明不會接受李的建議,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昨日更指李的方案不代表民主黨立場,直言黨內未有討論。她強調普選最重要是在參選權、投票權上,都能做到普及而平等。


真普聯:關鍵不接受預選

真普選聯盟召集人鄭宇碩昨晚開會後表示,不接受李柱銘方案,重申真普聯「很重要的立場是不能接受任何預選或篩選」、「泛民有沒有任何所謂候選人入閘,不是我們重要的考慮」。他說真普聯的考慮,是全香港人能否自由揀選特首,但仍認為李柱銘是民主運動中非常值得敬重的人物。


陳家洛倡1%至3%提名可入閘

公民黨陳家洛直指李柱銘方案不可行,質疑對方提出最多可讓5、6人入閘,數量沒有基礎,是「武斷和任意」的決定,批評方案是變相讓提名委員會預選,相信選民未必會接受。他建議只要參選者取得1%至3%的提名委員會成員支持,便可成為候選人。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認為,李柱銘給人錯覺,「縱使制度不公平都不緊要,最緊要是泛民入到閘」,認為「真正的民主選舉無理由限候選人的數目」。他引述李柱銘指這是「底線」,但擔心予人的感覺,是「就算你搞佔領中環,最後爭取到的普選都只是這種模式,相信對這運動(佔中)會是一個大的打擊」。

工業界(第二)林大輝認為,特區政府應盡早展開政改諮詢,扮演主導角色,而非像現時採取鴕鳥政策,他說不願看到2017年仍要原地踏步,認為若諮詢後市民大多數期望一人一票選特首,議員便應支持,強調2017年並非普選終局,日後可再優化選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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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1 10:29:23 |只看該作者
譚耀宗:普選未必平等 早憂憲制危機 故設提委會

各界就普選定義爭拗不休,原《基本法》草委、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向本報解釋當年起草基本法過程,指當年已考慮到,若出現市民普選出來的特首,不獲中央任命,將會出現憲制危機,由此引伸至在普選下要設立「提名委員會」,以集體智慧選出中央接受的特首候選人。他又說,基本法的普選是指「普及選舉」,並無具體說是要普及而平等,強調環顧國際社會,被選權亦從來不是平等的。

譚耀宗昨日接受本報專訪,指《中英聯合聲明》沒有提及普選,而特首是協商或選舉產生,在起草基本法時才放寬至香港最終目標可達至普選。他續說,當時草委已有考慮到,或會出現普選特首不獲中央任命,會出現憲制危機,對社會有很大衝擊,故起草時,便引伸出提名委員會先作提名,認為這做法將較為穩妥。


引美國例 指被選權非平等

對於民主派質疑,若有提名委員會預選,會剝奪部分人的被選權,譚耀宗認為,環顧世界各地,被選權從來都不是平等的,如基本法限制特首必須年滿40歲、連續居港20年等,也是剝奪了部分人的被選權,但有關限制並非不合理;美國亦限制只有在美國出生的國民才能參選總統。

譚耀宗進一步指出,基本法用的字眼是普選,基本法未有寫明普選的解釋,「起草時並無具體指明普選是指普及而平等」,他認為普選是指「普及選舉」,即市民可一人一票選特首,並不包括被選權;亦沒說選委(提名委員會成員)需由普選產生,又說基本法只表明市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權」,但並非所有人都享有平等被選權。

現時選委會有1200人,被問到可否由全港選民產生,譚耀宗直言有難度,「若全是一人一票選出,產生的提委會,與基本法所寫的廣泛代表性有所不同」。至於能否在2017普選時,擴大提名委員會的選民基礎,譚耀宗回應說﹕「有機會做,但是否2017年做到則難講。」


稱民選提委會違基本法

譚耀宗相信,政改能觸及的,是討論提名委員會採取什麼「民主程序」產生候選人,以及候選人的人數,他說若有6、7人報名而參選人質素參差,會將選舉降格,但民建聯對此立場開放。

對於主流民主派提出只要得到3%選民支持,提名委員會便應讓這人成為候選人,譚耀宗坦言有關方案違反基本法原意,因這並非由提名委員會做決定,「現時泛民並不是理性、務實去討論,例如提出選民簽名(便能入閘)、一人一票選提委會等,都是脫離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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