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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原油進口的控制,導緻石油壟斷企業之外的其它煉油企業開工率嚴重不足,因此每年損失約3000多億元銷售額。
「石油壟斷體制導緻了全社會的巨大效率損失。我們估算,2001年~2011年石油產業的福利損失高達34770億元。」2013年6月7日,天則所舉行了「中國原油與成品油市場放開的理論研究與改革方案」新聞發布會。根據天則的研究顯示,「石油壟斷扭曲收入分配,違背公正原則。2000年~2011年,三個壟斷石油公司少交的利潤高達14701億元。而在收入水平上,卻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如2010年中海油的人均薪酬約34萬元,是社會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
根據天則的研究顯示,2009年到2011年,國內柴油的價格跟國外主要幾個國家加權的價格數據相比,高出30%強。報告還指出,「石油壟斷體制還損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它為石油壟斷企業制造『油荒』提供條件和借口;造成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緊張與對立;造成對中西部地區和和少數民族地區利益的侵害;壟斷企業在關鍵時刻還會要挾政府。」
以下為「中國原油與成品油市場放開的理論研究與改革方案」摘要全文:
基本結論
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的改革,是整個石油體制改革的支點和杠杆,它涉及面較小,較之觸動石油壟斷企業的上遊,即采油和煉油階段的既得利益,相對不那麼剛性,卻會收取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這一改革能夠很快獲得打破壟斷的大部分好處,即消除了壟斷高價給消費者帶來的損失,和限制企業進入導緻的社會福利淨損失。按2011年壟斷帶來的福利損失計,這一改革可獲得石油體制改革的79%或五分之四的靜態效果(見下圖);並且還會因提高地方煉油企業的開工率而每年增加3000億元以上的銷售額。
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改革的靜態效果示意圖(億元)
另一方面,交易領域的市場化改革終將會對處於上遊的生產領域產生深遠影響,推動我國石油體制改革的最後完成。
這是一個成本很低,但收益很大的改革。
摘要
石油天然氣產業的經濟特性,決定了石油天然氣產業的體制,應是以市場制度為基礎,輔之以政府的恰當介入,包括征收燃油稅,對價格過大幅度的波動采取短期的幹預,在戰時采取對石油資源和產品的征用措施,在和平時期建立儲備等等。
我國現有的石油產業體制基本上有三個方面。一是以國有企業為主;一是價格管制,一是限制進入。因而我國石油產業存在着高度壟斷。其表現是由兩家至三家壟斷企業從勘探、開采、煉油、批發和零售,以至進出口的全面壟斷。
石油天然氣產業的壟斷是行政性壟斷。即由行政部門通過頒布行政文件設立的壟斷。這些行政文件的發布沒有經過法律的正當程序,卻決定了影響中國人民重大利益的事情,因而是不具法律效力的。
現有石油壟斷體制以及由此決定的石油壟斷企業的壟斷行為,違反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憲法原則,也違反了《反壟斷法》。設立石油壟斷權的行政文件所依據的「道理」沒有經濟合理性。
行政性壟斷引起的福利損失與分配扭曲示意圖
石油壟斷體制導緻了全社會的巨大效率損失。我們估算,2001年~2011年石油產業的福利損失高達34770億元。
這一體制還扭曲收入分配,違背公正原則。2000年~2011年,三個壟斷石油公司少交的利潤高達14701億元。而在收入水平上,卻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如2010年中海油的人均薪酬約34萬元,是社會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
這一體制違背了市場規則。首先是使石油壟斷企業成為不公平的競爭者。2001年~2011年,中石油公司共少付土地租金3958億元。2001年~2011年石油企業少付的資源租金約3079億元。2001年~2011年石油企業少支付的融資成本約2878億元。
這一體制使一個本來的競爭性市場變成一個壟斷性市場,從而使市場定價機制失效,所以隻能由政府管制定價。但這一政府管制的定價機制效率很低。它所定價格必定偏離由市場決定的價格,因而必然帶來福利損失。它也使壟斷者在價低時減少生產和供給,在價高時過度生產和供給;用產量和庫存反過來影響價格。
這一體制還直接損害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其它競爭者,包括(1)不許進入,或者將已進入者驅趕出采油和銷售等領域;(2)對已經進入石油領域的競爭企業進行限制和歧視;(3)與地方政府聯手,利用行政力量排除競爭者;(4)直接侵犯民營企業產權;等等。
通過對原油進口的控制,導緻石油壟斷企業之外的其它煉油企業開工率嚴重不足,因此每年損失約3000多億元銷售額。
由於我國成品油的質量標準低於其它主要國家,而北京的成品油質量標準高於全國標準、且接近歐洲標準(見下圖)。我們以北京的成品油價格做了相應修訂後,與其它主要國家的成品油價格平均水平進行比較。
為了使比較更為公平,我們使用稅前價格。北京的成品油價格扣除了消費稅和實際增值稅。2006年到2011年,我國與其它主要國家的成品油價格(元/升)比較如下:
從2006到2011年,消費者因成品油的壟斷(管制)高價的損失高達8396億元;而從2009年到2011年,我國成品油壟斷(管制)價格(稅前)持續高於主要國家同品質成品油價格(稅前)約31%,消費者的這一損失高達11980億元。
石油壟斷企業攫利圖
這一體制還損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它為石油壟斷企業制造「油荒」提供條件和借口;造成中央與地方關係的緊張與對立;造成對中西部地區和和少數民族地區利益的侵害;壟斷企業在關鍵時刻還會要挾政府。
最後,這一體制本身就是對我國憲政框架的違背。壟斷企業僭越公權力,行使行政權力或準行政權力;行政部門僭越立法權,並濫用手中的執法權推行行政文件規定的壟斷與管制。
因而,這是一個存在重大問題的體制,需要從根本上改革。這一改革具有合憲性,合法性和經濟合理性。
石油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是:
(1)建立一個以市場制度為基礎的石油天然氣產業體制;
(2)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石油天然氣產業上、中下遊的市場競爭格局;
(3)政府代表國家競爭性出讓石油天然氣開采權;
(4)政府應在特殊領域特定時期進行有限度的管制。
石油體制改革的基本改革措施是: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的改革,是整個石油體制改革的支點和杠杆,它涉及面較小,較之觸動的石油壟斷企業的上遊,即采油和煉油階段的既得利益,相對不那麼剛性,卻會收取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原油和成品油的市場放開的改革,能夠很快獲得打破壟斷的大部分好處,即消除了壟斷高價給消費者帶來的損失,和限制進入導緻的社會福利淨損失。
成品油價格會下降到與國際同等品質成品油的價格水平相同的水平,使廣大消費者受益;根據2009年到2011年的數據,我國汽油和柴油的稅前價格都可降低約31%,如果消費量與2011年持平,一年可以少支付4018億元。
即使根據我國現有的壟斷體制外成品油交易中心的價格,在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後,也會出現價格降低的結果。見下圖。長三角成品油交易中心的93#汽油價格比發改委管制的價格低約13%。
按2011年的壟斷帶來的福利損失計,這一改革可獲得石油體制改革的79%或五分之四的效果(見下表);並且還會因提高地方煉油企業的開工率而每年增加3000億元以上的銷售額。
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改革的靜態效果(億元)
另一方面,交易領域的市場化改革終將會對處於上遊的生產領域產生深遠影響,推動我國石油體制改革的最後完成。這是一個成本很低,但收益很大的改革。
改革動力結構分析表明,中國社會的大多數人將會支持石油體制改革。因為壟斷不得人心,現有石油壟斷體制缺少合憲性和正義性,執政黨與中央政府有改革的動力,消費者和民營企業要求改革,其它中央國有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以及地方政府等也都支持改革,隻有與石油壟斷體制有關的行政部門與石油壟斷企業的管理層與員工可能會反對改革,但其中也有大量的人支持改革。
我們在選擇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改革的方案時,應選擇一條改革成本最低的道路。
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放開改革的策略是:
(1)逐步放開:即如前所述,先放開原油進口市場,再放開成品油進出口市場,再放開成品油國內市場,再放開
原油國內市場;
(2)體制外改革:即在開放原油和成品油市場時,保留現有壟斷企業的現有原油和成品油進出口的制度安排;
(3)逐步進入:在放開市場的過程中,也可考慮分批地讓其它企業進入;
(4)補貼改革:對可能出現的石油壟斷企業工人的下崗甚至失業的情況,當其它石油企業的發展不能完成吸收
時,政府可以建立石油產業就業基金;
(5)計劃權利的交易:對於石油壟斷企業整體,可以用取消對其成品油銷售的價格管制,換取其接受對原油和成
品油市場的放開。
我國的改革已經證明,在國有企業吸納就業能力下降以至出現大量下崗工人的同時,非國有企業成為提供就業機會的主要力量。例如從2008年到2011年,在新增就業中,非國有企業提供了96%的就業崗位(根據國家統計局,2012)。因此,隻要市場化的改革能夠成功,所煥發出的非國有企業大發展所帶來的就業機會,一定會多於國有企業減少的就業崗位。
改革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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