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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薄熙來案庭審昨日進入第三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接受中通社記者訪問時表示,薄熙來與劉志軍兩案的庭審存在本質性的不同,這導致了兩案的庭審進程也截然不同,因為「劉志軍不相信法律,也不信任法庭」。
「劉志軍本身是不相信法律的,也不信任法庭,所以他甚至沒有自己去找律師,也不希望我們為他做強有力的辯護,最終判決下來之後也沒想過上訴。這個態度和薄是正好相反的,薄性格中有強勢的一面,他希望能夠作出抗爭,因而否認了控方提出的很多事實。」錢列陽說。
劉志軍案於今年六月九日開庭,庭審僅進行了三個半小時就宣告結束。由於庭審時間很短,劉案一度遭到學界的質疑,認為案件的審判是在「走過場」。而劉最終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以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錢列陽否認劉志軍案「走過場」的說法,他解釋說:「劉對指控不做抗辯,大量沒有爭議的證據,在庭前會議時展現給劉志軍本人,正式開庭的時候,證據的展示過程就非常簡化,使得法庭程序走得很快。而薄並不認罪,使得大量證據需要在庭審中進行質證,庭審時間就拖得比較長。被告人完全認罪和完全不認罪,是兩個案件的本質區別。」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825/-163-3050330/1.html
坦白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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