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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案] 夢熊涉詐騙提堂 自爆借錢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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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9 03:2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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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指受到「百分百的政治迫害」,又稱會在法庭「為自己清白不屈不撓咁奮鬥」(圖片來源:明報)


不滿上調保釋金 稱「廉署玩到盡」

早前因涉妨礙司法公正被起訴的劉夢熊再被刑事起訴,他與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主席黃煜坤(別名黃坤)及另兩人,就收購美國天然氣油田交易,涉串謀詐騙聯交所和東方石油,案件昨提堂,控方申請將案轉介高院。劉指被捕後沒收入,要向商界朋友借「50萬、50萬」度日,又稱被「砌生豬肉」,誓要「喺法庭上為自己清白不屈不撓咁奮鬥」。

控方在庭上指出,案件涉款逾5億港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將轉往高院審理,向法庭申請將黃和劉的保釋金由100萬元調高至500萬元,以及不准離港。

但黃、劉對此大感不滿。劉夢熊在庭上陳辭指廉署上周五黃昏待銀行關門後,才叫他準備100萬元保釋金,認為廉署「玩嘢玩到盡」。他指在東方明珠支取「零月薪」,今年1月8日因「莫須有」罪名被捕後,沒一分錢收入,只好向商界知名的朋友「50萬、50萬咁借度日」。他對控方「出爾反爾」更改保釋條件感到憤怒。


稱被捕後沒有收入

劉的代表律師指出,劉手頭上約值4000多萬的股票被廉署凍結,又不准他離港做跨境集資工作,現時基本上沒有收入。劉僅去過美國考察,控罪中的私人公司更與劉無關係。另外,黃則在庭上指他身為東方明珠主席,不時要出國洽談油田生意,故反對他不准離港的保釋條件。

裁判官黃汝榮勸劉「稍安毋躁」,下令將黃、劉保釋金提高至每人300萬元及不准離港。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


轉介高院 下月中再訊

4名被告黃煜坤(65歲)、劉夢熊(64歲)、翼小紅(44歲)和葉瑞娟(44歲)共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17日間,串謀詐騙聯交所,令聯交所允許東方明珠發出收購美國猶他州天然氣油田項目的公告。他們又被控詐騙東方明珠,令東方明珠批准收購及發行新股以支付油田交易。翼和葉另共被控4項「洗黑錢罪」。

另外,律政司日前亦入稟控告本案4名被告及兩間公司,但未透露入稟內容,案件昨午於高院內庭聆訊,僅由律政司作單方面申請,眾被告未有代表出席。聆訊完結後,律政司代表拒絕透露申請內容及聆訊結果。

【案件編號:ESCC3449/13、HCMP2598/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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