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75|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劉夢熊案] 高等法院准黃煜坤離境公幹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1萬

主題

44

好友

1萬

積分

公民

律   師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5-12 11:0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涉嫌與上市公司東方明珠主席黃煜坤(別名黃坤)以及另外兩人,串謀詐騙及洗黑錢一案,黃坤今於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要求離境公幹長達半年。

控方反對申請,只批准3個月申請,因黃現時的公幹行程表只安排至 8 月。法官最終批准黃離境要求,並延至12月1日作審前覆核的前一天,即11月30日回港。

星島日報
標簽
黃煜坤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3 00:01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