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98|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廣州日報》前社長指控紀委逼供陷害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11-28 22:45: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廣州日報》原社長戴玉慶案前天上午於東莞市法院再次開庭。與之前的兩次庭審一樣,戴玉慶翻供的同時,繼續指控被廣州市紀委書記王曉玲陷害,原因是曾抵制她侵吞廣州日報社資產。

據鳳凰網報道,戴案曾先後於今年三月和六月兩次庭審。檢察院指控戴任職社長期間有五筆受賄,共兩百五十點一萬元(人民幣,下同)。

戴否認了其中兩百四十七萬元的指控,並解釋過去的供述是遭到紀委逼供:二○一二年七月,王曉玲組織了八十餘人的專案組,「連續幾天幾夜不讓我睡覺」。戴堅稱是被王陷害,「王曉玲在擔任宣傳部長時試圖插手《廣州日報》報社業務,自己曾嘗試抵制。」

戴僅認可了接受南醫大某幹部一點九萬元的禮物,因兩人是朋友,自己亦回贈金額基本對等的東西。戴也承認在南方醫院看牙齒時,接受醫療費減免一點二萬元一事,但稱事後宴請醫護人員的花費相當。

庭上,辯護人稱指控對錢的去向均無任何有效的證據證明。鳳凰網了解到,此前聲稱行賄戴兩百萬元的常勇強翻供。他在一封書信中稱:「我在紀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編造的,這麼明顯的謊言都能成為事實」。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4 03:11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