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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國密蘇里州白人警員威爾遜於槍殺十八歲黑人少年布朗而獲判不予起訴後,周二首度公開露面,在美國廣播公司(ABC)的訪問中出現,他在訪問中形容自己「問心無愧」,知道自己的做法正確。如果事件重演一次,他同樣會這樣做。他又聲稱,目擊者指布朗曾舉手作投降狀的說法不正確。
在大陪審團周一決議對威爾森不予起訴後,二十八歲的威爾遜接受了美國廣播公司節目主持人斯特凡諾普洛斯訪問。這是在八月九日發生槍擊事件後他的首次現身。威爾遜現時仍然停職,等候調查結果。
他向斯特凡諾普洛斯憶述,事發時布朗走近他的警車,想搶走他的警槍,令他感到生命有危險。他雖然受到千夫所指,但他仍說:「我問心無愧,因為我認為我所做的是對的。」
主持人問,如果對方是白人,他是否會用同樣的手法去處理?威爾遜答道:「對。毫無疑問。」
威爾遜又表示,布朗事件是他執勤生涯中首次開槍,並指目擊者指布朗當時有舉手作投降狀的說法是不實的。但他對於布朗父母失去兒子感到抱歉。
威爾遜又表示,如果布朗當時遵照他的命令,他便仍能生存。威爾遜稱布朗當時與朋友在弗格森鎮一條馬路的中心直走,他截停兩人,要求兩人使用行人路。但兩人不理會他,威爾森並發現布朗拿著雪茄,而警方的無綫電通訊正稱有人在便利店偷竊雪茄。
威爾森表示如果布朗遵照他的指令使用行人路,他可能不會察覺對方手上有雪茄煙,他會讓兩人離去。但布朗一開始已有敵意,還以粗話問他說甚麼。
威爾森表示他當時想下車與兩人交談,直到支援到臨。但布朗大力關掉車門,更伸手入車內,率先揮拳。在十秒內,兩人扭打,威爾森稱他終感到身高六呎四吋、體重二百九十二磅的布朗擁有「強大力量」,只能開槍。威爾森身高同樣為六呎四吋,但體重為二百一十磅。
當時,警車內沒有電槍。他曾想過用自式噴霧還擊,但他知道是沒用的。最後他決定拔槍。布朗這時想伸手搶槍,威爾遜向他警告:「走開!否則我開槍。他馬上抓住我的槍,說:『你太弱雞!』」
威爾遜從車內向外開了第一槍。布朗退了一步,但隨即又向他施襲。威爾遜再開第二槍。布朗開始逃跑,威爾遜下車從後追捕。走到對面街時,布朗停下來轉身,步向威爾遜。威爾遜喝令他停步及伏在地上,但布朗不遵從。威爾遜連開數槍,把他擊斃。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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