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繼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之後,阿里巴巴集團的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也疑因隱瞞大陸資金身分,被台灣經濟部罰款二十四萬元(新台幣,下同),並限期六個月內停止營運,或撤離台島。
中央社報道,淘寶網台灣分公司赴台設立分公司時,自稱其最大、第二大股東為日商軟體銀行、美國雅虎,公司也已在美國上市,且大陸資金持股不到三成,應屬外資身分。
但台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調查其紐約上市財報,及主要股東資訊後認為,阿里巴巴集團創辦人馬雲等相關股東,對淘寶網台灣分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淘寶網並非外資身分,而是陸資,因此開出二十四萬元罰單,並要求六個月內撤資。
阿里巴巴集團含淘寶網等在內,在台員工人數近百人,主要從事facebook、LINE等社群媒體行銷。淘寶網撤資,對網站營運並無影響,台島消費者仍可使用淘寶網交易。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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