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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昨日繼續審議《二○一四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泛民原預料昨晚或今早才會二讀表決,但長毛拉布「甩轆」,草案在泛民仍有五名議員未發言的情況下提早表決二讀程序。負責「當更」的梁國雄就表明「除咗我之外無人要負責」,強調不希望事件打擊泛民士氣。不過,通過二讀後工黨何秀蘭繼而提出動議,另開專責委員會處理草案,實行繼續拉布,而人民力量陳偉業更聲言「甩轆」事件只是「豪畀建制派兩個鐘」。
人民力量陳偉業昨日表示,「拉布」四子人民力量陳志全、社民連梁國雄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早已編更,以安排泛民議員輪流發言,並適時提出點人數,但於昨日下午民協馮檢基發言時,本應由梁國雄負責「當更」,當時場內亦無其他泛民議員。但未料馮檢基發言時間不足上限十五分鐘,只發言大概十三分鐘,而其時梁國雄於會議廳外「搵緊人返嚟講野」,於無人要求發言下進入表決程序,結果以三十七票贊成、二十五票反對過半數通過二讀。
梁國雄事後則表示,自己的確未料到馮檢基未能發言滿十五分鐘,但指不希望怪責對方,並指馮檢基背對自己,無法見到自己離場,事件是因自己判斷錯誤。梁國雄重申多次「除咗我之外無人要負責」,不希望事件打擊泛民士氣。陳偉業亦指事件並不嚴重,於表決前只剩五位泛民議員未發言,只是「蝕咗」兩個多小時,之後會更頻密點人數。
按既定程序,二讀表決後應交由全體委員會審議各項修正案,處理修正案後就能三讀通過法案。但何秀蘭昨日按議事規則第五十五條提出動議,建議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條例。何秀蘭建議政府修訂條例以加入「民刑事禁令」,禁止版權持有人對個人非商業侵權行為提民事或刑事訴訟,此舉既不會影響版權持有人利益,亦能回應市民訴求。她亦指委員會完成討論後可直接交回大會進行三讀表決,以節省大會時間。
商務及經濟局局長蘇錦樑則對何秀蘭提出動議表示十分失望,指為「變相拉布」,認為於會議中辯論條例才是積極做法,呼籲議員反對其動議。但他對於條例通過二讀則形容為「回暖」,是邁進一步,多謝建制派「盡忠職守」令草案通過二讀,希望草案能盡快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不要再度流會。民間團體「鍵盤戰綫」對通過二讀表示遺憾,希望議員支持何秀蘭動議,認為草率通過只會加劇社會撕裂。鍵盤戰綫亦指將繼續於立法會外集會向政府施壓,又會視乎政府回應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何秀蘭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動議,每個議員均可為此發言十五分鐘,如動議被否決後即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將會就議員修正案進行辯論,主席如不「剪布」,屆時議員可無限發言。昨日大會就何秀蘭動議辯論至晚上八時休會,今早九時再續。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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