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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指,沒有人能為二十三條立法定下時間表。
【星島日報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在北京表示,香港回歸二十年仍未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從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來說,「香港是空白,成為政治不設防的城市,成為國家安全最薄弱的環境。」他又指,二十三條立法在香港被妖魔化,誰碰都會受到攻擊,在此政治氣氛下,沒有人能為二十三條立法定下時間表。
饒戈平指,香港出現了選擇性使用《基本法》的情況,例如很多香港市民恨不得明天就能實現普選,但對於二十三條立法,誰碰就會受到攻擊。他指,二十三條立法是維護國家安全、領土完整的必要規定,但在香港卻被歪曲和妖魔化,說成是一個對抗人權、破壞香港法治的法律,「國家安全要維護,人權也要維護,兩種不應該是對立。」
問到香港應否在五年內為二十三條立法,饒戈平指,誰都無法就二十三條立法定時間表,但如果明天能為二十三條成功立法,他都不會覺得奇怪,因這是早由《基本法》所規定。他指,現時香港整個政治氣氛不成熟,要簡單確定一個立法時間是不現實,但作為法律義務和責任,香港要盡快創造這個條件,不能無限期拖延立法。
對於有特首候選人提出為《基本法》二十二條立法,防止中央部門干預香港事務,饒戈平質疑提出建議的人是否認真讀過《基本法》,指該條例是中央用以規範內地省市自治區跟香港交往時,必須遵從有關法律,規範他們的行為。他指,訂立規矩的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人要考慮香港是否有權力就條文立法,因為這不是授權香港可以規定內地和香港關係的權力。
饒戈平又提到,不贊成把「七警案」的判決簡單歸咎於外籍法官,因《基本法》允許香港可以聘任外籍法官。他指,香港社會尊重法治,即使警察和退休警察也並非直接質疑法庭判決,而是建議訂立辱警的法例。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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