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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炮轟黎智英「無良老闆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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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6-24 17:22: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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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多名公司高層密會後,黎智英轉往機場離港。

「漢奸黎」黎智英創辦、近年虧損纍纍的壹傳媒,計劃對旗下的《蘋果日報》、《壹週刊》及台灣《蘋果日報》等刊物,推出所謂的「自願離職」及「鼓勵創業」方案,實際上是將部分新聞製作工序外判,透過迫使員工變成「假自僱」裁員減薪,「縮皮」救亡,在港台兩地都引起員工強烈不滿,遭勞工界及社會人士猛烈抨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五點聲明炮轟壹傳媒,直斥「創業方案」實為減薪裁員,令員工的法定勞工權益蕩然無存,讓壹傳媒可規避法律責任,要求台灣勞工局主動介入。本港的勞工界議員更狠批壹傳媒是「無良老闆的典範」,促請勞工處關注事件。

台記協前會長促勞工局介入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前會長李志德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台蘋》的所謂「創業方案」,表面上向員工提供優惠離職,實際上是「結清員工年資,重談勞動條件」;《台蘋》員工一旦變成「外包記者」,便與報社喪失僱勞關係,失去《勞基法》這把最重要的保護傘,包括最低工時、加班限制及休假權益等蕩然無存,連勞保及健保都要自費。

李志德續指,「創業方案」也打擊了勞工的團結權,「外包記者」難以組織工會,完全喪失集體議價的能力。他警告,若「外包記者」在採訪或報道過程中涉及訴訟,甚至有假公濟私等不法行為,報社需否承擔共同責任?受害者可向誰投訴?質疑《台蘋》將責任「外部化」。他促請勞工局主動介入,協助工會與資方協商。

孫友聯斥壹傳媒避法律責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亦直斥壹傳媒的做法為「假外包,真僱用」,為求節省成本,在法律上與員工解除勞資關係,藉此規避相關法律責任和勞保、社保開支,令員工更弱勢和無保障。他呼籲相關政府機關正視事件,以免有更多企業效法這種不良做法,令台灣的勞工法例被架空。

蔣麗芸:逃避遣散費及長服金

香港方面,勞工界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批評,壹傳媒聲稱鼓勵員工創業,實質迫使他們自願離職變自僱,令他們無法取回應有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比直接解僱然後再聘用更慘,「係無良老闆嘅典範」。另一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表示,壹傳媒的做法除了逃避遣散費和長服金,連之後的強積金、醫療保險及假期開支等都省掉,任何有良心的機構,都不會對辛苦服務多年的員工這樣做,要求壹傳媒高層撤回方案,勞工處亦應關注事件。香港記者協會昨晚亦第二度為事件發表聲明,對壹傳媒做法表示遺憾。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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