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36|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新聞報道] 理據扭曲 黃浩銘終審上訴許可駁回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7-8-16 19:45: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報訊】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十三名示威者被改判監禁,其中十二人已表明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而終院昨亦同時頒發判詞,就終院早前駁回其中兩名被告黃浩銘及梁曉暘的終審上訴解釋原因。終院指,黃梁二人以享有「不受限制的權利」進入大樓去看財委會會議為理由,上訴終院以求推翻其非法集結罪,其理據站不住腳,更是「捩橫折曲」,將明顯以暴力進入大樓干擾會議的意圖,說成是純粹要行使旁觀會議之權利。

梁曉暘另一控罪上訴待審

終院三名法官馬道立、李義及鄧國楨組成的上訴委員會,上周四已即場駁回黃梁二人非法集結罪的上訴許可,但受理梁就另涉的「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控罪之上訴,並排期在明年一月十日審理。

會議雖公開 仍須確保安全

終院的判詞指,事發當日示威者用竹枝及鐵枝撬門,企圖強行進入大樓,期間用上相當大的暴力,亦令到一名保安受傷,並造成二十萬元財物損失,而二人參與此暴力行為破壞社會安寧,正是二人被定罪的原因。二人以當時他們是正行使進入大樓的權利,想去旁觀財委會會議進行,但終院指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已列明,縱使會議是公開予公眾,亦要受若干限制去確保會議廳安全,因此二人的理據站不住腳。

案件編號:FAMC 18/2017

東方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5 12:48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