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62|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島核事故訴訟案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被判賠償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7-10-11 18:2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據日本媒體報道,關於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集體訴訟案,10日福島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東電)負有責任,對原告作出賠償。

該訴訟由約3800多位災民提起,大部分是福島縣居民,也有附近的宮城、茨城、栃木三縣的居民,要求被告對他們帶來的生活設施的損害以及精神損失作出賠償。福島地方法院認定在該事故中日本政府和東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判決二者對原告中的2900餘人支付總額為4.9億多日元(約合286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其中政府承擔一半。

福島地方法院審判長金澤秀樹指出,從基於2002年政府地震調查研究推進本部公布的地震“長期評估”機制來看,是能預測到當時地震會帶來淹沒核電場所的海嘯的。假如(政府)對東電作出“在海嘯中確保安全性”這樣命令的話,這場事故也是能避免的。

該判決是繼前橋和千葉法院判決之後的第三起,3月的前橋地方法院判決稱,“海嘯可以預見,事故也能避免”,命令東電和日本政府作出賠償。另一方面,千葉地方法院9月對同類訴訟作出判決,未認定日本政府負有責任,僅勒令東電作出賠償。

中國能源網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6 00:25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