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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e租寶集資騙580億主犯兄弟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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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13 21:0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地網上融資平台「e租寶」涉嫌非法吸金逾五百八十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案件,昨日(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e租寶董事長、董事局主席丁寧及總裁張敏等廿六人,集資詐騙等罪成立,其中丁寧、其弟丁甸被認定為主犯判囚終身,其餘廿四人被判囚三年至十五年。而涉案的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被處十九億元巨額罰金。

據了解,鈺誠集團一四年二月收購e租寶,打着「網絡金融」的旗號上線營運。經法院審理查明,兩間涉案公司於一四年六月至一五年十二月間,通過e租寶、芝麻金融兩家網上金融平台發布虛假的融資租賃債權項目及個人債權項目,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納巨額資金。大部分集資款被用於返還集資本息、收購線下銷售公司等平台運營支出,或用於違法犯罪活動被揮霍,造成大部分集資款損失。

兄弟罰1.7億 另24人判囚

法院認為,兩間涉案公司及被告丁寧、丁甸、張敏等十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王之煥等十六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造成全國多地集資參與人巨額財產損失,嚴重擾亂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其中,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偷越國境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罰款一億元;丁甸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罰款七千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對張敏等廿四人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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