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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三地啟動。
試點7月起落地存取10萬以上須登記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通知》明確,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通知》要求,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為何要管理大額現金?
現在移動支付、銀行卡等各種支付手段十分便捷,為何在此時還要管理大額現金?
此次規範大額現金主要是為了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由於現金具有不記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容易為貪污腐敗、偷逃稅等洗錢犯罪行為和地下經濟活動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國家經濟金融秩序和安全。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調研發現,有單次取款超過1億元現金的情況,在如今銀行卡支付、銀行轉賬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環境下,這種情況不合常理。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現金特別是大額現金需求仍呈上升態勢。與此同時,我國大額現金流通監測和管理方面仍屬空白,已經與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的需要不相適應。根據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不完全統計與調研論證,個別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存取業務中單筆超過10萬元的業務占比,筆數雖不及1%,金額卻接近27%。
因此,當前我國亟需借鑒各國管理經驗,從我國實際出發,優化大額現金服務,引導並規範社會公眾現金使用行為,保證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以達到降低社會成本、打擊大額現金違法犯罪、防範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的管理目標。
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一些發達國家普遍把大額現金管理作為社會治理和國際合作的重要內容,採取從嚴從緊的管控措施。適應當前形勢需要,我國亟需加強大額現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
盡管澳大利亞早在2016年就已經普及銀行卡,取代現金成為主要支付手段,但2018年6月份的統計顯示,澳大利亞現金流通張數卻增長了7%。2001年至2014年,包括美國、歐元區、日本等在內的72個國家和地區現金流通量與名義GDP的比例從6.5%增至8.5%。
個人日常用現金會受影響嗎?
在管理大額現金後,個人日常現金使用會不會受到影響?對此,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大額現金管理新規不會明顯影響到社會公眾日常經濟活動。
一是目前我國如現金、票據、轉賬、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設置經過調硏論證,高於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
三是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
更何況,對於有實際正常需求的老百姓,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會提前做好現金服務保障措施,正常的經濟活動並不會受到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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