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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法律學者張達明涉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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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9 10:36: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種票風波愈演愈烈,而且涉嫌違法種票的選民不分政治立場、不分職業及階層。被視為親泛民主派、近日多次就種票風波發表法律意見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被揭發於數月前遷往九龍定居,但仍在今屆區議會選舉返回港島南區投票,有知法犯法之嫌。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張達明對人嚴、待己寬,對其他選民及候選人不公。前立法會議員兼前離島區議會主席、現任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亦被揭早於多年前搬往市區居住,但繼續以其離島坪洲的選民登記。

本報發現,有參選今屆特首選舉委員會法律界選委的張達明,經刊憲的參選申報地址為九龍露明道十二號嘉樂閣某低層單位,但他在區選的選民登記地址卻為鴨脷洲海怡半島廿一座中層,屬於港島南區區議會海怡東選區。在該區參選的包括公民黨大律師郭榮鏗,他與張達明同樣有參選法律界選委。有傳張達明不但有在區選中「過海」返回海怡東投票,並有份以該區選民身份提名郭榮鏗參選。

「搬屋邊得閒改地址」翻查資料,張達明在區選種票風波爆發後,曾多次於報章評論種票問題,包括批評問題猖獗主因是選舉事務處多年來懶惰、鮮有執法,力促當局加強執法,以收殺一儆百之效。

張達明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有於區選中返回海怡投票,但否認曾提名郭榮鏗參選。他承認早於選民登記冊更新期限前已遷離海怡,但因為「搬屋幾廿萬樣嘢、邊度得閒改地址」,故此未有主動更新,他又指法例沒有要求選民搬屋後須「即時」更新資料,強調至今未有將海怡半島的單位放盤,不認為自己有種票之嫌。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張達明的行為雖然未必犯法,但是明顯不公道:「自己就好嚴正咁批評人,但係原來自己係咁嘅。佢即使太忙冇及時更新資料,亦應該瓜田李下,唔好返番去舊居投票。」

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張達明的個案未必算刻意種票,但亦是沒有盡選民責任,認為身為法律工作者應更加小心審慎。

林偉強住大坑報坪洲因落選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而喪失離島區議員及區會主席資格的林偉強,今屆循鄉議局界別參選特首選委會,刊憲參選地址為香港大坑道五號光明臺一座某高層單位,但其區選選民登記地址卻為坪洲與母親同住的舊居。有地區人士指林偉強已搬離坪洲多年,保留舊地址目的為顯示自己仍為坪洲人及投票給他支持的候選人。

林偉強接受本報查詢時,直認早已搬離坪洲,但聲稱早於兩屆區選前已向當局更新住址,不知為何登記冊資料始終未有更新,為免觸犯法例,他在兩屆區選前起已沒有投票。

此外,被指屬林偉強陣營、剛在離島區議會坪洲及喜靈洲選區角逐連任失敗的馬鎮添,其參選登記地址亦被指有兩姓共七人登記做選民,被指有種票之嫌。馬鎮添強調自己一家六口確居於坪洲,僅有年邁母親因入住老人院,而未有更新地址。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選民搬屋後應盡早以書面通知當局更新其登記住址,若當局接獲有選民提供虛假住址資料,定會跟進,有需要更會轉交執法機關調查。

記者呂浩然、許紹基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05530/1.html

法律學者:laugh: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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