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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餐廳男侍應唐英傑涉於去年7.1回歸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時」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3道警方防線,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目前還押候訊。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其案件將由高等法院《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案件將於下周二提訊,屬公開聆訊,預計為時約60分鐘;將於6月23日開審,審期暫訂15日。據悉唐英傑將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月前涉「35+」初選案被控的大律師劉偉聰及陳碧琪代表抗辯。
22歲被告唐英傑現面對2罪,首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其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次罪恐怖活動罪則指其於同日同地,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星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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