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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理工大學內外發生衝突,期間一名產品設計師在逃跑時被截獲,更被發現身攜索帶及彈珠等物品。該設計師被控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罪,經審訊後被裁定2罪罪成,今(19日)在區院判刑。法官姚勳智指,事件歷時近3小時,有逾百人參與,規模不小。期間有人用索帶綁欄杆,更有人把彈珠撒在路面,阻礙警方推進,可謂甚具威脅性。考慮到被告並非扮演帶領或號召角色,且屬初犯,終判他入獄3年9個月。
31歲被告雷爍鏗,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漆咸道北與蕪湖街一帶參與暴動,及於蕪湖街埃索油站附近管有100條索帶及26顆玻璃彈珠。
控方案情指,當晚警方展開推進,被告逃離期間跌倒,結果被捕。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涉案物品。被告在審訊時辯稱,他作為理大舊生,只打算到理大見證衝突和解的時刻。事發時他正用手機找路,卻遇上警方驅散。而他是事後才為意背包藏有彈珠及索帶。他指,彈珠本欲用來讓貓玩耍,索帶則是用來把鐵網繫緊在窗花上以保護貓,但法官拒接納其辯解。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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