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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農曆8至10月份就是大閘蟹當造的季節,為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及環境衞生部採取聯合行動,調查及打擊非法銷售大閘蟹情況,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大閘蟹符合相關的法例規定。行動中,中心於一個大閘蟹樣本驗出微量禁用獸藥呋喃唑酮代謝物(屬其中一種硝基呋喃類)。調查仍然繼續。
食環署發言人指,署方從一間懷疑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大閘蟹的網上商店購入上述大閘蟹,並抽取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該樣本的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含量為十億分之十二。
發言人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大閘蟹,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及領有食環署簽發的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或相關書面准許的商戶。領有相關食物業牌照或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的食物業處所,如同時透過網上銷售獲食環署批准售賣受限制的食物,亦須於出售食物的網站提供許可證上的資料如許可證號碼、登記的地址及獲批准售賣的受限制食物等,供消費者在選購時參考及在食環署網頁核實有關資料。發言人又強調,食環署十分關注非法銷售大閘蟹情況,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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