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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學者許寶強及立法會前議員何秀蘭,連同該基金秘書兼社民連成員施城威,各否認一項沒有在指明時限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罪,今(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辯方一度爭議控方於開案陳詞中,對於612基金的政治背景着墨過多。主任裁判官釋除疑慮,強調法庭不會處理612基金的政治訴求是否正確,並重申案件僅聚焦基金是否屬於組織、被告是否幹事,以及有否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等要項。
施城威則為612基金設立秘書處,負責定期向信託人匯報財政,代為與其他團體接洽合作計劃。612基金在2021年10月31日停運,期間從未根據相關條例作公司註冊或商業登記,沒有獲得稅務局批准成為慈善機構或信託,以及沒有申請豁免註冊。案件明日續審。
傳票控罪指稱,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及施城威,於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在香港,作為「612人道支援基金」本地社團的幹事,沒有在指明限時內,遵從香港法例151章社團條例5(1)的規定。控方的開案陳詞指,2019年6月12日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草案二讀的前夕起,示威者佔據金鐘及中環一帶並圍堵立法會,最終多人被捕。同月15日,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聯同時任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出席記者會,宣布612基金(原名為反送中受傷被捕者人道支援基金)成立及宗旨,表示會為抗爭者提供醫療或法律援助。及至7月6日,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出席記者會,指612基金會將政治訴求提升至國際層面,並任用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為基金保管人,定期公布籌款數字。
控方續指,除施城威外,其餘5名被告在2019年6月28日 ,於一間律師行內簽署信託契約,承諾612基金的成立宗旨。612基金的官網列出其理念,亦用煽情手法鼓吹他人支持被捕人士,如被捕人士在訪問中表示怕被遺忘,「若被同路人唾棄,一切都無意義。」控方指該5名被告作為幹事,負責介紹612基金的成立、推廣其理念、呼籲公眾捐款、參與信託人會議以審批申請,以及制定財務守則。由2019年6月到2021年10月期間,基金帳戶共存入約2億7,000多萬港元,提取了共約2億6,300萬港元,最終結餘700多萬港元。
案件編號:WKS 4829-4834/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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