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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本月初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不承認被捕的七名西醫所發出、超過兩萬張問題免針紙的決定。高浩文法官昨日聽畢郭卓堅及政府雙方陳詞,今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局長無權不承認涉案免針紙,故涉案免針紙繼續保持有效。郭卓堅勝訴,政府需支付訟費。
本案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申請方認為沒有法定條文賦予局長撤銷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答辯方則因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而訂立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賦予局長廣泛而靈活的權力,去作出「指示」不會接納或暫停接納持問題免針紙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
高浩文法官指本案主要爭議點是局長為何有權力撤銷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而且該些權力從何而來。法官分析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後,認為規例賦予註冊醫生權力去考慮市民是否適合接種疫苗,如局長需要撤銷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必須有法例賦予局長有關的權力,但經研究有關條例及雙方陳詞後,法官認為局長並沒有任何法律權力去撤銷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故裁定申請方勝訴。
高浩文法官提到本案無疑是針對法治核心,本案亦具有重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必須盡快解決。由於法官裁定申請方勝訴,故宣布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無權推翻或撤銷涉案問題免針紙的有效性,下令撤銷局長指示涉案免針紙無效的決定。法官另下令答辯方須支付申請方的訟費。
高浩文法官在書面判詞首句便說:「一名政府局長的法律權力是來自法例,而非來自新聞稿官宣」,本案正是爭拗局長在政府新聞稿宣布涉案問題免針紙失效的決定,是否合法地運用法例賦予他的權力。而根據調查顯示,被捕的七名西醫所發出的免針紙數量特別多,其中一名西醫發出免針紙的最高紀錄更是每天382張,假設每日工作八小時,即該西醫每小時平均發出 48張免針紙,但另一名西醫發出免針紙的最高紀錄則是每小時發出8張。而七名西醫在今年四月至九月所發出的兩萬張免針紙中,將近一萬六千張免針紙會在11月底到期。
法官指局長知道兩萬張免針紙中有部分免針紙可能是真確的,而該些持有免針紙的人可能持有效的豁免疫苗理由,而政府在九月二十七日發表新聞稿,公告:「七名西醫涉嫌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所有由相關私家醫生簽發的醫學豁免證明書將不獲接納,並會由十月十二日起失效」,但該新聞稿卻沒有指明當局是利用哪條法例所賦予的法律權力去作出決定。局長解釋「失效」一字不應被解讀為有法律意義,而局長表示他只希望表達政府「不承認」被捕的七名西醫所發出的兩萬張問題免針紙。
局長雖指涉案「決定」只是一個公布政府的關注和立場之「行政決定」,又解說涉案「決定」其實只是通知市民政府有意在2022年10月12日起不承認問題免針紙的「行政管理行為」(administrative act),不是一個宣布問題免針紙「無效」或「失效」的決定,並反映局長有意不讓持有問題免針紙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藉此向問題免針紙持有人發出警告,讓他們有足夠時間獲得新的免針紙。
惟高浩文法官斥局長的辯解似乎是在「玩弄文字」(play with words),「篡改歷史敘述」(rewrite the historical narrative )。雖然局長並沒有試圖避免司法審查有關決定,但新聞稿顯示出局長不單止是「有意」不承認問題免針紙,而是「決定」且「明確地宣佈」將會不承認問題免針紙或問題免針紙將會失效,而事實上「不承認」問題免針紙的原因正是新聞稿明確所指,有關問題免針紙將會被視爲「無效」,若果問題免針紙仍然有效,當局便沒有理由拒絕承認該些問題免針紙,令法官認為局長提出的理據有所偏頗。
另外,郭卓堅挑戰政府不承認免針紙決定勝訴,醫衛局局長盧寵茂今午出席施政報告簡報會時,被記者問到政府會否上訴及修改法例。盧寵茂表示,知道法庭今日會作出判決,但由於今日正介紹施政報告內容,未有機會了解詳細情況,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後有正式回應。他強調,醫衛局有責任保障全香港700萬人的健康,特別是於新冠疫情當中。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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