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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通過有新拆遷法之稱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其中規定拆遷補償不得低於市價,同時取消往往造成官民衝突的行政強制拆遷行為,改為透過法律途徑來執行。
規定按市價賠償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主持常務會議。會議指出新拆遷法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城市工業化及城鎮化進程。新拆遷法有5個重點,一是對拆遷戶的賠償要按市價補償,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政府除以金錢補償外,還要優先給予住房保障;二是規範徵收範圍,涉及拆遷的項目要符合政府的城市、土地等發展規劃;三是完善徵收程序,拆遷補償方案要徵求公眾意見,政府作出徵收決定前,應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四是明確拆遷與補償的工作由政府負責,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拆遷;最後是取消行政強制拆遷行為,拆遷戶超過規定期限不搬遷的,由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得私下強拆。
徵地拆遷問題是過去多年來困擾全國的社會問題,政府與民眾因徵地引起的糾紛衝突不斷,更曾釀成了很多如自焚抗議、釘子戶、暴力強拆等事件,因此今次的新拆遷法受到廣泛關注,去年便先後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119/4/mb88.html
或可以減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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